为确保2025第十五届丰县电动车展览会顺利举办,切实维护活动现场及周边空域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飞行基本规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大型群众性活动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现就展会期间对“低慢小”航空器的管控要求通告如下: 一、管控时间 2025年4月15日0时至4月19日24时(涵盖布展、开展及撤展全阶段)。 二、管控范围 以“丰县国际会展中心”为中心,半径3公里范围内空域。 三、管控对象 禁止飞行的“低慢小”航空器包括:轻型和超轻型飞机(含轻型和超轻型直升机)、滑翔机、三角翼、动力三角翼、载人气球(热气球)、飞艇、滑翔伞、动力滑翔伞、无人机、航空模型、无人驾驶自由气球、系留气球等12类。 四、管控措施 实施管控期间,有关单位和个人要加强对无人机等“低慢小”航空器的管理,严格落实管控规定。因特殊情况需利用无人机等“低慢小”航空器进行飞行活动的,必须依照有关规定提前2个工作日向组委会提交申请,经批准后方可依规使用。 对违反规定擅自进行飞行或未经批准飞入空中禁飞区域的,组委会将联合丰县公安机关等有关部门依法进行处罚。 特此通告 2025第十五届丰县电动车展览会组委会 2025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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