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赛分民族乐器和西洋乐器两大组别。民族乐器分为吹管乐类、弹拨乐类、拉弦乐类、民族打击乐类四个组别。西洋乐器分为键盘乐类、西洋打击乐类、弓拉弦鸣乐类(提琴类)、弹拨弦鸣乐类(竖琴、吉他、贝司)、木管乐类、铜管乐类六个组别。
(一)比赛设初赛、复赛、决赛三个阶段,曲目不重复。
(二)参赛形式包括独奏、重奏(可现场伴奏,不能使用伴奏音乐)形式进行。
(三)比赛选手自备3个参赛作品(初赛、复赛、决赛各一首),每首作品时间限7分钟内(作品可编辑段落进行演奏)。
(四)进入决赛选手与自带乐队或指定乐队组合参赛。
(五)比赛选手乐器请自备(钢琴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