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全面落实消防安全责任,防范住建领域重大消防安全风险,重点开展以下工作。
一是实施高层建筑消防隐患“一件事”全链条治理。按照省、市决策部署,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高层建筑消防隐患“一件事”全链条治理工作。我局和消防部门牵头组建工作专班,制定专班工作制度,加强培训、指导调研等工作,从高层建筑立项、规划、设计、建造、验收、使用管理、隐患治理等各环节全面开展治理,依托省高层建筑消防专项排查治理信息系统,深入推进消防安全隐患排查。对全市14104栋高层建筑,全面开展问题隐患排查,细致开展问题隐患技术判定,推动分类治理。重点整治消防水系统无水、电缆井防火封堵不到位、地下电动汽车车库不符合消防安全等问题,对发现的问题隐患逐一落实整治措施。
二是规范开展建设工程消防审验。会同市资规局、消防救援支队共同印发《徐州市城市更新中既有建筑改造利用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规定》,破解既有建筑消防审验难题。办理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项目28个,其中涉及到消防手续未办理的项目25个,解决消防审验历史遗留导致的办证难问题。今年以来我市共办结消防审验备案项目1385件,其中设计审查项目338件,验收项目342件,备案项目705件。
三是加强装饰装修施工监管。建立健全装饰装修日常管理制度,把装饰装修工程纳入监管范围,加强工程质量安全动态管理,落实工程现场质量安全措施,严禁违法违规拆改建筑主要承重构件、抗震措施、防火措施、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违规动火等危害建筑安全的行为。
四是深入整治城镇燃气安全隐患。全市开展两轮餐饮场所全覆盖检查。共检查餐饮场所43572家次,消除隐患13984处;实施瓶改管、气改电工程,推动全市6302户瓶装气液化石油气用户(含居民2430户)全部完成瓶改管、气改电;强化使用端整治,使用不合格“灶管阀”的10.88万户全部更换完成,更换不合格“灶管阀”96951个;强化燃气管道“带病运行”专项治理,已排查市政管道6541公里、燃气设施1879座、燃气庭院管道4012公里;集中对城中村、城乡结合部等重点区域开展入户安全宣传工作,总计宣传人数41.28万人次,发放宣传单52.97万份。
五是强化工地消防安全监管。不断强化参建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完善消防安全管理机制,规范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加强员工消防安全教育及岗前培训,重点抓好施工区、办公区、生活区、材料仓库等重点部位监管,坚决杜绝因用火、用电、吸烟和违规操作等引发各类火灾事故。截至目前,共检查工地775项次,发现消防隐患1157条,整改完成1141条,责令停工整改项目6个。
六是强化落实物业企业消防安全责任。指导各县(市、区)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切实履行部门职责,配合消防救援部门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强化消防安全防范服务,协同配合有关部门牵头组织的消防安全隐患大排查,落实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及合同约定的消防安全防范服务责任。今年以来检查住宅小区1816个,排查占用消防通道、电梯故障、电动自行车违规乱停、私拉电线等隐患问题13440条并全部整改完成。既有小区增设电动自行车充电端口23.4万个,提前超额完成全年目标。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加强消防安全工作,确保全市住建领域消防安全平稳可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