紧急情况下,举报人可以通过拨打110、在公安机关组建的“凤城前哨”微信群中反映以及前往公安机关当面举报;一般情况下,可通过私信“丰县公安微警务”微信公众号、邮寄信件(地址为丰县南苑路28号县见义勇为基金会)进行举报。行为发生地派出所或巡特警大队负责核实申报,对符合奖励适用范围的人员,主动与丰县见义勇为基金会对接并申报奖励。
举报人应尽可能提供线索发生的时间、地点、事实等简要案情,以及违法犯罪嫌疑人的姓名(绰号)、住址、主要特征、藏匿地点和主要违法犯罪事实、证据情况等。
举报线索属公安机关尚未掌握的,实行首报奖励和次报补充有效线索奖励原则。多人举报同一线索的,奖励首次举报人;次报人补充举报新的有效线索的,视具体情况给予奖励。举报同时符合本奖励办法多项情节的,按最高奖励幅度确定奖励金额,不叠加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