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法定节假日期间
徐州市部分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停车场
错时共享免费开放的通告
为有效缓解节假日游客停车难问题,更好方便群众出行,经研究决定,我市部分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内部专用停车场、部分公共停车场在法定节假日期间错时共享免费向社会开放,现将具体事项通告如下:
一、开放范围
市行政中心西院、市行政中心东院、市政务服务中心、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党政机关单位及主城区集中办公区,主城区范围内部分企事业单位专用停车场、部分公共停车场等,具体点位将在节日前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开放时间
国家法定节假日期间,具体时间将随节日向社会公开发布。
三、停放车型
7座及以下小型客车。
四、其他事项
(一)管理要求
1. 加强车位共享宣传,向社会告知开放范围、管理要求,并在车场入口位置摆放免费停车告示牌和引导标识。
2. 明确责任分工,优化人员、车辆进出管理及安保管理举措,加强开放区域安全防范。
3. 安排专人引导,文明有序停放车辆,加强巡查,保证停车场各类安全防范措施落实到位。
4. 如遇特殊情况需临时取消停车场对外开放的,停车场管理单位应主动告知,司乘人员应积极配合。
(二)司乘人员停车要求
1. 进入停车区域后,应在各停车场指定区域停放,并请配合工作人员引导,履行登记手续。
2. 停车场不负责财物保管,不承担车辆及车内物品遗失、车辆刮擦损坏等责任,请司乘人员自行做好相应的安全防范。
3. 司乘人员不得在停车场过夜,车内请勿存放贵重物品、违禁品、危险品。
4. 车辆按顺序停放,不得阻塞消防通道,车辆之间保持一定的安全疏散距离,假期结束时自觉驶离,不得长期占用共享车位。
5. 进场车辆和驾驶员要保持场内清洁,禁止在场内乱丢垃圾。
6. 进场驾驶员必须严格遵守安全防火规定,禁止场内吸烟,严禁携带有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品的车辆进入停车场。
7. 不得损坏停车场内各项设施。
五、有效期
本通告即日起施行,有效期2年。
徐州市城市管理局
徐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徐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