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县教师发展中心2024年公开选聘教研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拟公开选聘教研员2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岗位和数量
初中历史、信息科技学科教研员各1名。
二、相关待遇和工作安排
试用期一年,聘期三年;工作关系(含职务)保留原单位,三年后根据工作实绩确定是否续聘、提拔或交流到学校工作。任教研员期间,职称晋升参照教研员标准。
三、选聘范围和报名条件
(一)全县在编在岗教师。
(二)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与选聘岗位相对应的教师资格及专业(原来的信息技术学科视为新课程方案中的信息科技学科,下同),中小学一级及以上职称,年龄在40岁以下(1984年8月1日后出生)。
(三)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政策,有理想信念,遵纪守法,有良好师德,为人师表,有教育情怀。热爱教研员工作,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有团队合作精神。
(四)具有较强的业务能力。对本学科的课程标准、教材等有较深入的研究,能够把握新课程改革方向;有扎实的专业知识和较强的文字表达能力,对信息技术教育和网络技术有较深入的研究。
(五)近5年至少获得1次县级教学质量奖。
(六)今年参与各类招聘录用的教师不得报名;没有不适合教研员选聘的各类情形(由选聘工作领导小组审核)。
四、报名要求
(一)时间地点
2024年8月6日上午8:30至11:30在丰县教师发展中心三楼会议室现场报名,递交纸质材料,现场资格审核。
(二)提交材料
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信网打印的学历证明、教师资格证、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优质课、基本功大赛及教学质量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五、选聘办法
(一)面试
应聘人员凭身份证参加面试,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总分100分。面试时长、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优质课(基本功)获奖加分
1.参加工作以来获得的优质课、教学基本功,计一次最高获奖等第得分。计分标准:县级3分、2分、1分;市级6分、4分、2分;省级9分、6分、3分。
2.优质课、教学基本功指在省、市、县各级教研部门举办的优质课评比、基本功大赛中获奖,不包含电教优质课、微课、一师一优课、班主任优质课、教干优质课等。
3.优质课、教学基本功学科与报考岗位学科一致,否则不予计分。
4. 优质课、教学基本功以报名人员中最高得分为基准折合,满分5分。
(三)聘用
1.依据应聘者总成绩(面试成绩与加分项得分之和),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总成绩并列者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并予以公示。公示结束无异议后,由教育局办理相关手续。
2.面试成绩低于70分者不予录取。
其他未尽事宜,由招聘领导小组根据情况研究确定。
报名咨询电话:0516-83652665。
丰县教研员选聘工作领导小组
2024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