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危险,会避险”安全文明出行
尊敬的各位家长、亲爱的同学们:
2024年暑假生活已开启,同学们或是惬意游览风景名胜,或是尽情徜徉在知识的海洋,又或是享受温馨的家庭生活。在欢度快乐暑假的同时,希望家长和同学们时刻牢记交通安全,掌握知危险会避险知识,践行安全文明出行理念,确保交通安全“不放假”!为了使同学们养成良好的交通安全习惯,度过平安快乐的假期生活,丰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向广大家长和同学们提出如下倡议:
一、守法参与交通
步行要走人行道,过马路要走人行横道,不随意乱穿马路、翻越护栏,不在车辆临近时突然跑出或折返。遵守交通信号指示,红灯停绿灯行;走路不玩手机,不做“低头族”;不在道路上坐卧、嬉戏、追逐或长时间逗留。
二、安全骑行出行
骑车出行应严格守法,未满12周岁不得在道路上骑自行车,未满16周岁不得在道路上骑电动自行车,未满18周岁且未取得有效机动车驾驶证的不得驾驶摩托车。在道路上骑自行车、电动自行车等非机动车时,应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不闯红灯、不逆向行驶、不违法载人。通过无信号灯控制的路口,务必先停车瞭望观察,确保安全后方可通行。同学结伴骑车出行时,避免追逐竞驶、双手离把、搭肩并行等不安全行为。
三、规范乘车行为
乘坐电动自行车时要正确佩戴安全头盔,乘坐汽车时要系好安全带。乘车时不得将身体探出车外,不可向车外抛掷物品,下车时不要在车头、车后通行,不可突然跑出横过,同时打开车门时应注意观察侧后方情况,警惕“开门杀”事故。此外应注意乘坐正规营运车辆,自觉抵制乘坐货运车、农用车、老年代步车、机(电)动三四轮车等车辆。
四、远离危险车辆
家长要加强对孩子“知危险会避险”的安全教育,步行或骑车时务必远离工程车等大型车辆,与之保持安全距离,切不可争道抢行。不可在小区车辆通道、停车场等区域追逐玩耍,低龄儿童因身材矮小尤其不可蹲在车辆周边玩耍,避免因司机观察盲区造成交通事故。
五、家长以身作则
带头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杜绝闯红灯、酒醉驾等交通违法行为,为孩子做好榜样。同时应切实担负起孩子安全监管责任,保管好摩托车、小汽车、电动车钥匙,切勿将车辆交给未取得驾驶资格的孩子驾驶。平时要多关注孩子的出行,多向孩子灌输安全出行注意事项。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是生命安全的保障,保障学生交通安全是我们共同的责任!各位家长、同学们,让我们携手起来,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知危险会避险,安全文明出行。
祝家长们工作顺利,生活幸福!
祝同学们暑假愉快,健康成长!
丰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4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