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升残疾人托养机构服务能力和水平,依据省残联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省政府民生实事实施方案) 的通知》(苏残办发【2022】1号)和徐州市七部门《关于印发<徐州市重度残疾人托养服务实施方案>的通知》(徐残发〔2021〕21号)等文件精神,现就开展2024-2025年度丰县重度残疾人寄宿制、居家托养机构申报工作的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申报截止时间:2024年7月19日,以申报时间为准,逾期不再受理。
二、申报条件
托养服务机构是指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审批登记,具有法人资格和相应的资质条件,为符合条件的智力、精神和重度肢体残疾人,提供基本生活照料和护理、生活自理能力训练、社会适应能力辅导、职业康复和劳动技能训练、运动功能训练等方面的社会服务的机构。
1.寄宿制托养机构:指在各类寄宿制集中托养机构中,为符合条件的智力、精神和重度肢体残疾人提供托养服务内容。
2.居家托养机构:通过一定的组织或机构, 以合适的方式为分散居住在家庭和社区中符合条件的智力、精神和长期需要专人照料或护理的重度肢体残疾人,提供托养服务内容。
三、认证流程
1.申请:申请认证的机构填写《残疾人托养机构认证申报表》(附件1),并于2024年7月19日前向丰县残联申请认证(以送达时间为准)。
2.审核:丰县残联初审后,邀请上级评审专家依据残疾人托养服务机构认证标准(附件2),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和现场认证。
3.公示:复审通过后,县残联按相关要求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4.公布:公示期内未收到举报或者收到举报但经核查不影响定点机构认定的,向社会公布机构名单。认证合格机构,两年内有效。
5.签订协议:丰县残联与认证合格的机构签订残疾人托养服务协议(合同),服务协议(合同)一年一签,签订后,报市残联备案。
附件:
1.残疾人托养服务机构认证申请表
2.残疾人托养服务机构认证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