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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击网络谣言 】一网民因散布谣言信息被依法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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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7-3 13:1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江苏

 为构建清朗网络空间,加强网络文明建设,徐州市公安局泉山分局认真贯彻落实公安部统一部署,全面开展“净网2024”和打击整治网络谣言、网络暴力专项行动,并于近日依法查处一起网络谣言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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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徐州网民孟某为吸引流量、博取关注,在抖音发布徐州市某机场奠基仪式的虚假信息,该谣言迅速引发公众热议,扰乱社会公共秩序,造成不良影响,后公安机关依法对孟某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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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警方提醒:网络不是法外之地,公民应当对自己的网络言行负责,发布信息前应当核实真实性,以官方发布的权威信息为准,对于编造、传播、散布谣言的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查处。

 在网络上编造、散布谣言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根据行为的情节严重程度可能会承担民事责任、行政违法责任和刑事责任。





1.民事责任

即如果散布谣言侵犯了民事主体的名誉权,依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要承担相应民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如下:

 第一千零二十四条 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名誉是对民事主体的品德、声望、才能、信用等的社会评价。


 第一千零二十五条 行为人为公共利益实施新闻报道、舆论监督等行为,影响他人名誉的,不承担民事责任,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捏造、歪曲事实;(二)对他人提供的严重失实内容未尽到合理核实义务;(三)使用侮辱性言辞等贬损他人名誉。


 第一千一百九十四条 网络用户、网络服务提供者利用网络侵害他人民事权益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2.行政违法责任

即如果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尚不构成犯罪的,要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等规定给予拘留、罚款等行政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如下:

第二十五条第(一)项: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3.刑事责任

如果构成犯罪,则要依据《刑法》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如下:

第二百四十六条 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一第二款 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二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第(四)项  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转载声明:本文转载自泉山公安微警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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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7-3 15:07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江苏
对于谣言应该立法重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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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7-3 16:26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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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7-3 17:05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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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7-3 17:43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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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7-4 08:23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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搬砖工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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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7-4 10:30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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