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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全县水运经营秩序,提升执法监管效能,压紧压实污染防治的执法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根据《省交通综合执法局 江苏海事局 连云港海事局关于开展江苏省港口船舶污染防治执法检查集中日专项行动的通知》要求,近日,丰县交通执法大队开展了码头企业集中日专项执法检查行动。 执法人员对徐州松海物流有限公司(宋寨桥码头)开展了细致的检查。重点检查了船舶污染物接收设施设备、岸电设施设备的配置和使用,经检查码头符合《江苏省内河船舶污染物接收设施建设指南》和长三角区域性标准《船舶水污染物内河接收设施配置规范》明确的配置标准,码头泊位已按规范配备船舶污染物接收设施,该港口企业按照要求做到了“应收尽收”和“先送交再作业”,污染物能也及时送交。 此外,执法人员对靠港的鲁济宁货5476、2222、3623等5艘船舶污染防治开展情况进行了检查,几艘船舶都能规范收集储存污染物,正确使用“船E行”进行污染物送交上报,同时,执法人员详细询问了解船舶经营人在污染防治和岸电使用中哪些问题需要解决。并要求码头企业切实加强管理,认真落实污染防治各项规定,规范使用环保设施设备,推动我县港口行业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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