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0日,话题“爸爸把狗子写在了户口本上”登上微博热搜。 一位网友发微博称,自己的父亲把狗狗写在户口本上,单独册页。
此话题引发诸多网友讨论,10日,北京市公安局官方微博针对此事发声: 有些人觉得好玩可能会效仿,但这种行为并不提倡。因为私自涂改户口本情节严重的需要承担法律责任:《治安管理处罚法》第52条的规定。涉嫌变造国家机关证件,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应给予治安行政处罚。 有网友表示“这是拿法律开玩笑”,也有网友称“一般人都知道是开玩笑,因为喜欢狗狗,把它当家里的一份子了。但提醒一下也是应该的”……你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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