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2023年丰县公开招聘学前教育合同制教师公告》要求,面试结束后,在笔试、面试均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根据应聘人员的总成绩,按岗位拟聘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考察体检人选(总成绩并列,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面试成绩再并列,以笔试卷面最高分题得分高者优先)。现将体检人员名单、分组(附件)及体检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体检时间及地点 考生须于8月16日(星期三)上午8:00前,携本人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原件准时到丰县人民医院体检中心门口集合(丰县人民路51号),听从工作人员安排,有序排队,不得迟到。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二、体检标准 体检标准参照《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规定执行。行业有特殊要求的,按法律、法规、规章或上级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符合上述标准或要求的体检人员认定为体检合格。 三、注意事项 (一)考生应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除身份核验、饮水、体检项目有要求外,应全程佩戴,加强个人卫生防护。 (二)考生须穿着上下身可以分离的衣服,以便于心电图等项目的检查。不得戴隐形眼镜,可带普通眼镜。 (三)体检前一日应注意休息、勿饮酒及食用高脂肪、高蛋白类食物;体检前一日晚餐后不再进食,保证空腹10-12小时;体检的当日早晨禁食禁水。 (四)请考生预足时间,确保准时报到,体检时服从工作人员安排,遵守体检纪律。 (五)经现场工作人员确认体检项目无漏检后,考生取回代保管物品,听取工作人员安排的政审相关通知事项后,自行离开体检医院。 (六)体检人员缴纳体检费每人200元(现金),若需复检,费用自理。 2023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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