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丰县2023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实施办法》文件精神,我校2023年一年级招生办法如下:
一、招生对象
人民路小学向阳校区施教区内的适龄儿童,需年满6周岁(2017年8月31日及之前出生)。
二、施教区划分
⑴西环路东、复新河西、北环路南、北苑路北; ⑵西环路东、南园路及延伸段西、北苑路南、建设路北; ⑶南园路及延伸段东、向阳路西、北苑路南、护城河北; ⑷向阳路东、工农路西、北苑路南、大庆路北; ⑸向阳路东、护城河西、大庆路南、解放大道北; ⑹原马楼小学、大李庄小学施教区。其中: ⑺工农路东、复新河西、北苑路南、大庆路北(此区域为东关小学本部与人民路小学向阳校区多校划片区); ⑻西环路东、南园路西、建设路南、凤王(大同)路北(此区域为人民路小学本部和人民路小学向阳校区多校划片区)。
三、招生报名时间及所需材料
(一)网上报名时间
凡符合在人民路小学向阳校区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7月10—11日,家长进行网上报名(届时会通过幼儿园向家长发放报名办法)。如报名我校,请报名时选择丰县人民路小学向阳校区(每人每次只能选择一所学校,多选无效)。 注意事项: ①根据房产所在施教区报名; ②已在丰县幼儿园就读的丰籍适龄儿童,直接网上报名; ③未在丰县幼儿园就读的丰籍适龄儿童,需到报名学校现场网上报名; ④有房产的外来经商务工人员等其他人员子女,如已在丰县幼儿园就读,直接网上报名;如未在丰县幼儿园就读,需到报名学校现场网上报名; ⑤无房产的外来经商务工人员等其他人员子女,于7月19-20日,带相关材料到原教育局(示范幼儿园东)一楼验审,符合条件的统筹安排学校。
(二)现场验审材料及录取时间
1.验审材料 向阳校区施教区内,报名向阳校区的适龄儿童,7月19—20日,由监护人带相关材料到向阳校区验审,不用带儿童。 (上午8:30-11:30,下午3:00-6:00) 2. 录取时间 8月1日,学校大门口公布录取名单。
(三)补充录取
8月1-2日,向阳校区施教区内,因特殊原因未被录取的适龄儿童,有房产(有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未办理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的,需提供购房合同、购房发票和上房的证明材料)的,直接到学校现场网上报名并验审材料;其他特殊情况的到原教育局(示范幼儿园东)一楼,符合城区小学入学条件的由教育局统筹安排。 8月7日,公布第二批录取名单。
(四)报名所需材料
凡报名我校的适龄儿童,现场报名时需持下列材料: 1.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原件验过即返,留复印件复审); 2.家庭户口簿原件; 3.结婚证或离婚证(还需提供法院判决书或离婚协议); 4.出生证; 5.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原件(未办理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的,需提供购房合同、购房全款发票)。 以上材料请家长事先整理好放在一个档案袋内备查。
四、引进人才及优抚对象子女入学
经评审认定引进的高层次人才的适龄子女在我县接受义务教育,按照《中共丰县县委、丰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丰县“凤城英才计划”实施办法>的通知》(丰委发〔2021〕16 号)相关规定安排入学。对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消防救援人员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等优抚对象,必须于7月13日前分别向县委人才办、县武装部、县应急管理局、县公安局等有关单位(部门)提交申请及证明材料,由有关单位(部门)审核并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后,连同优抚的相关文件,于7月21日前交县教育局,由县教育局统筹安排。因个人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申请及有关材料的,或未经有关单位(部门)审核认定并公示的,视为自动放弃。
五、向阳校区施教区确认办法
(一)坚持学生户籍与法定监护人在同一户籍、法定监护人居住房产证明与实际居住地保持一致的基本原则,施教区内生源过多时,优先接纳施教区内户籍、房屋产权证与实际居住地一致的学生入学。学生父母与他人共有房产的,其父母占有份额需在60%以上。 (二)为确保适龄儿童、少年顺利入学,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可视为符合要求: 1.学生的户籍随父母一方在本地居住,另一方户籍不在本地,以在本地居住的父母一方的房产确定学生的施教区。 2.学生的户籍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且在施教区内常住,其父母双方均为不在本县的现役军人(含武警)及公派出国工作的专家、技术人员,以其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房产确定学生的施教区。 3.城区户籍的学生,户籍随父(母)户籍和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户籍在一起且从未迁移过,并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户的房产内实际常住,经核实学生父母双方均未有其他住房,以其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房产确定学生的施教区。 (三)施教区审定中特殊情况的处理: 1.凭村镇房屋产权证入学的,户籍必须与产权证上的地址一致。 2.货币拆迁且无其他房屋产权的,凭拆迁协议,以学生家庭的户籍确定其施教区。拆迁异地安置的,凭拆迁安置协议,以安置地确定其施教区(拆迁异地安置的,如安置地未上房,按拆迁地确定其施教区,安置地已上房的,以安置地确定其施教区),但户籍地址必须和拆迁地一致。 3.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新购房尚未取得房产证且无其他房产的,凭购房合同、购房发票确定其施教区。 4.学生监护人有唯一房产,但与户籍、实际居住地不一致的,按房产确定其施教区。 5.未经县房管部门批准的,私自购房无法过户的房屋和商住房不作为认定施教区学校的依据。 6.适龄儿童、少年及其父母在户籍所在地属于空挂户且无产权房的,由县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 7.父母离异的适龄儿童、少年,依据法院判决书,以抚养权归属方的房产证、户籍确定学生的施教区。 8.以2017年一年级和2020年七年级为基点,公办热点小学每6年、公办热点初中每3年,其施教区内同一合法固定住房只能安排一名学生入学,同一家庭的多子女除外。
六、特别说明
1.凡已经取得小学学籍的适龄儿童,再次报名小学一年级,报名无效。 2.按照录取批次,每位学生只有一次录取机会,录取后的学生不能进行第二次报名,请家长慎重选择。 3.家长需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报名且参加现场材料审核(提供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只要符合入学条件,均能正常入学,与报名先后顺序无关,请根据自己的报名号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对应组进行报名,提前报名的不予受理。家长递交材料符合的,在学校导引员的指导下实施报名。 4.我校未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不以任何形式收取任何招生费用,请家长不要上当受骗。 5.新生入学后如果乘坐“三无车辆”,在学生公寓、小饭桌吃住的一经查实立即劝退。
七、招生咨询时间及电话
上午:8:00--12:00 下午:2:30--6:30 ️:19895258601、19895258602
更多招生信息请关注“丰县人民路小学教育集团”微信公众号,相关招生报名信息会及时通过公众号发布。
附:新生报名具体流程
7月10-11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为适龄儿童网上报名。 7月19-20日(现场验审材料)
填写《一年级招生材料清单》,并粘贴在档案袋上(档案袋自备),将相关证件(房产证、户口本、出生证、父母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等)装入档案袋。本次招生的登记表格、签字笔、胶水等资料均为学校免费提供。 (1)家长持报名材料袋跟随学校导引员到指定地点报名、初审; (2)初审合格后,学校留下报名材料将进一步复审,并发放《初审合格报名证件领取单》。(提醒:加盖学校印章的《初审合格报名证件领取单》作为领取材料的凭证,请妥善保管) 3.录取办法: 录取结果以8月1日、7日张榜公布的新生名单为准,家长于当天凭加盖学校印章的《初审合格报名证件领取单》领取报名材料。
丰县人民路小学向阳校区 2023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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