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2023年丰县公开招聘编制教师公告》要求,面试结束后,根据应聘人员的总成绩,在笔试、面试均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察人员名单(总成绩并列者,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面试成绩相同,以模拟授课成绩高者优先,模拟授课成绩再相同的,组织加试)。现将体检人员名单、分组(附件)及体检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体检时间及地点 考生须于7月8日(星期六)上午7:00前,携本人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原件准时到丰县人民医院体检中心门口集合(丰县人民路51号),听从工作人员安排,有序排队,不得迟到。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二、体检标准 体检标准参照《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规定执行。符合上述标准或要求的体检人员认定为体检合格。 三、注意事项 (一)考生应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除身份核验、饮水、体检项目有要求外,应全程佩戴,加强个人卫生防护。 (二)考生须穿着上下身可以分离的衣服,以便于心电图等项目的检查。不得戴隐形眼镜,可带普通眼镜。 (三)体检前一日应注意休息、勿饮酒及食用高脂肪、高蛋白类食物;体检前一日晚餐后不再进食,保证空腹10-12小时;体检的当日早晨禁食禁水。 (四)请考生预足时间,确保准时报到,体检时服从工作人员安排,遵守体检纪律。 (五)经现场工作人员确认体检项目无漏检后,考生取回代保管物品,听取工作人员安排的政审相关通知事项后,自行离开体检医院。 (六)体检人员缴纳体检费每人200元(现金),若需复检,费用自理。 2023年7月4日 丰县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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