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筑好丰县教育“幸福路”,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县财政局不断为丰县教育“加油”,加大财政投入,强化监管,持续推进丰县教育高质量发展。 一是夯实“硬件”基础,力促教学条件改善。2023年县财政安排中小学建设资金、普通高中资源建设资金、设备购置资金、校舍维修资金共1.72亿元,用于全县中小学校建设项目、校舍安全、全面改薄项目,为新建学校及薄弱学校购置设备。积极筹拨一般债券资金,推进镇区7所中小学新改扩建项目及10片运动场地改造,2022年及2023年共争取一般债券资金8720万元,目前已拨付276万元。通过加强硬件基础建设,不断缩小城乡、校际间教育差距,提升了县教育信息化水平,促进教育教学条件改善提升。 二是提升“软件”实力,力促教师队伍建设。2023年共安排教师培训经费500万元,各中小学将年度生均公用经费总额的5%安排用作教师培训,确保教师全员培训制度落实到位。按照高于乡镇工作人员补贴20%的标准发放村小、教学点教师乡镇工作补贴;按照每人每月100元的标准,为偏远地区教师发放偏远地区教师补贴;及时拨付教师与公务员差额工资,确保义务教育教师平均工资不低于公务员平均工资,确保教师待遇落实到位。2023年共安排最美乡村教师奖金及名特优教师校长专项补助经费专项奖励资金140万元,对教学成绩突出、能在学科建设中起引领作用的名特优教师、校长进行专项补助,对从教30年的乡村教师进行奖励;安排中考奖励经费500万元,用于奖励在中高考中教学成绩突出的教干、优秀班主任和学科教师,充分激发教师工作积极性,确保教师激励奖励政策落实到位。 三是加强“困难”保障,力促扶困政策落实。2023年共安排各学段困难生资助经费5302.72万元,用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确保每一位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幼儿园在校生、小学生、初中生进行补助,分别达到每生每年1000元、1000元和1250元,建档立卡、低保家庭小学和初中每生每年分别为1500元和2000元。发放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每生每年2000元,对家庭经济困难的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年级在校生发放助学金,每生每年2000元。全面免除普通高中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费,实现教育助困全覆盖。 四是强化“严格”管理,力促资金使用规范。财政局不断硬化预算安排,强化预算执行管理,建立健全财务管理体制,教育经费由教育财务核算中心集中管理。对教育资金的预算、执行、监督实行一体化管理,严防资金被挪用、占有等。印发《丰县财政局关于开展财会监督专项行动的通知》,聚焦财政、财务、会计领域的短板和薄弱环节,开展财会监督检查,及时纠正执行过程中的偏差,确保按规定用途使用,一体推进问题查处与制度建设,强化源头控制,健全完善长效约束机制,切实保证教育资金安全、规范、高效运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