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退休人员必须在今年1月完成社保待遇资格认证,否则养老金将停发”的信息在网上热传。对此,人社部已紧急辟谣,市人社局也提醒广大社保待遇领取人员注意甄别相关信息。记者了解到,自江苏省人社一体化平台上线后,按照省统一要求,我市社保待遇领取人员资格认证方式已改为递延认证方式。什么是“递延认证”?具体如何操作?跟着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所谓递延认证,是指改变按固定时间进行认证的传统方式,为每位待遇领取人员建立个性化动态递延认证周期,将待遇领取人员留存的最近一次认证时间为认证起始时间,顺延12个月为认证截止时间,循环计算每位待遇领取人员的认证有效期。
通俗地说,社保待遇领取人员不用在固定的时间统一认证,可以随时认证,一年中可以多次认证,只需要确保两次认证之间的间隔不超过12个月即可。 领取社保待遇人员认证有多种方式,推荐使用的主要有以下两种: 一、自助认证。下载“江苏智慧人社”手机APP或微信小程序,按照首页“待遇资格认证”模块中的提示要求认证。还可登录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网站或“掌上12333”进行认证。
二、现场认证。市区居住的高龄、病残等特殊群体可与社区联系安排上门服务;使用智能手机困难老年人、居住本地的省内其他市退休人员无法自助认证的,可持身份证或社保卡前往所属社区现场认证。 三、其他方式认证。外省居住(含国外)的社保待遇领取人员无法自助认证的,可采取报送认证资料的方式进行认证,具体办理事宜可咨询所属区退管中心。 如果社保待遇领取人员在认证期限内没有办理认证,发现养老金被暂停,也无需着急,市人社局社保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只要退休人员按要求完成认证后,就会恢复养老金发放并进行补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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