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学校办学行为,促进教育公平,全面贯彻落实《丰县2022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意见》(丰教〔2022〕14 号)文件精神,现就我校2022年七年级招生工作公告如下:
一、招生对象、报名办法及提供材料
1、招生对象:
(1)具有我校施教区范围内小学学籍或毕业证、户籍及房产的小学毕业生(其中包括华山镇大沙河以东片区和大沙河以西的杏花村小区、河畔佳苑小区和梨园水岸小区)。
(2)户籍在施教区且学生与法定监护人在同一户籍,并与父母的房产证、实际居住地保持一致。
(3) 学生的父母拥有施教区内的产权房且实际居住,凭房产证或购房协议以及购房发票(非收据)、一年以上的水电发票(非收据)作为学生施教区确认的房产证明。
2、报名办法:
(1)凡符合华山初级中学入学条件的六年级毕业生,7月6-7日,家长进行网上注册、报名。报名时选择丰县华山镇华山初级中学(每人只能选择一所学校,多选无效)。
未在我县就读六年级的学生,7月6—7日到原教育局(示范幼儿园东)一楼报名登记。
(2)现场报名及材料审查:7月13日。
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
(3)公布预录取学生名单时间:7月19日。
3、现场审查所需材料及复印样式:
凡符合我校入学条件的六年级毕业生,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我校报到,报到时持下列资料:
(1)毕业证原件、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户口主页、入学学生信息页复印在一张A4纸上,写上父母双方联系电话,如下图)。
(2)父母双方户口页、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父母户口页及身份证复印在一张A4纸上,如下图)。
(3)小学毕业生的户籍或学籍不在施教区内,以及大沙河以西的杏花村小区、河畔佳苑小区和梨园水岸小区的小学毕业生还须持有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或购房协议原件及复印件、购房发票原件及复印件、电费发票原件(2021年3-4月、2022年4-5月),(学生户籍应与房主同一户籍)。
注意:所有人员的姓名和身份证号必须复印清晰。
(4)根据疫情防控的要求,报名时由1名家长陪同学生到校报名。入校报名家长和学生全程佩戴口罩,排队间隔1米,服从工作人员指挥。到校时请将车辆在校门外两侧及学校东停车场有序排放,切勿造成交通堵塞。
(5)报名是否被录取,以现场材料审核后公布录取学生名单为准!
二、关于外来经商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及其它情况的说明。
为落实党的教育方针,落实就近入学政策和兼顾教育公平原则,对以下情况,我校将酌情考虑其入学请求:
1、父母在华山镇的居住证(1年以上),提供暂住证及房屋租赁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2、父母双方在华山镇务工1年以上的,提供劳务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3、父母在华山镇华山街从事稳定的商业活动1年以上的,须提供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4、学生及家长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报名且参加现场材料审核(提供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不符合在我校上学条件或未按时报名或提供虚假材料导致无法办理学籍或无法享受四星级高中指标生的,后果自负。
丰县华山镇华山初级中学
2022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