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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招聘!部分有编!详情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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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12-18 16:3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正在找工作的小伙伴们
今天的“职”等你来栏目
汇总了一批最新的
岗位招聘信息
部分有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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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速看过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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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丰县总工会公开招聘

社会化工会工作者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丰县总工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会化工会工作者5名(其中劳动争议调解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岗位表(点击可放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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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滑动查看详细信息)

一、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及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沟通能力;

(四)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40周岁及以下(1980年12月20日至2003年12月24日之间出生),限丰县户籍;

(五)具备《2021年丰县总工会公开招聘社会化工会工作者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中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其中,“专业”条件由各招聘单位按《江苏省2022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设置并审核。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学生;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或尚未解除纪律处分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曾有刑事犯罪、受处分记录的人员;有政策规定或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现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宜报考的情形。

二、报名办法

(一)招聘公告发布网址

丰县人民政府网-丰县人事考试板块“招考公告栏”点击蓝字进入)

(二)报名方式

报名采用网络方式进行。报名信息和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通过网络同步进行。

报名网址:丰县人民政府网-丰县人事考试板块(点击蓝字进入)

1.报名信息和照片上传时间:2021年12月20日9:00—12月24日16:00

2.资格初审时间:2021年12月20日9:00—12月25日17:30

3.应聘人员对资格初审有异议的,陈述申辩时间和对资格初审异议的处理时间:2021年12月20日9:00—12月27日17:30(受理时间:工作日早上9:00-12:00,下午14:00-17:30)

4.缴费确认时间:2021年12月20日9:00—12月28日17:30

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和照片,报名24小时内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招聘单位资格初审和照片审核,两项审核都通过后方可进行缴费,缴费成功即完成报名。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缴纳报名费用的视为报名无效。缴费方式:应聘人员使用开通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在网上缴纳报名笔试费用100元/人(苏价费函〔2007〕146号)。

低保家庭(凭最低生活保障证明和低保证)和特困家庭(当地民政部门出具证明材料)的报考人员,可减免报名考试费(凭原件及复印件于笔试结束后,与丰县人事考试中心联系退回)。

缴费成功后,除应聘岗位被取消或符合条件的低保家庭、特困家庭人员外,不退还报名费。

(三)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应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原版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2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于30k且不超过200k,像素≧300×215)。

【特别提醒:应聘人员务必诚信报名,参加报名即视为认可本次招聘公告确定的报名办法和招聘程序等规定,个人信息应针对岗位资格条件,真实、准确、有效的填写。应聘人员应确认本人完全符合相关岗位的资格条件,如对资格条件和岗位要求存在疑问,应及时向招聘单位进一步咨询确认。如不符合资格条件仍然坚持报名的,由此产生的后果自行承担。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个环节,如发现应聘人员报名时填报信息不实且影响报名审核结果的、弄虚作假骗取报考资格者,将随时终止或取消考试聘用资格。除本公告另有说明,或国家、省另有规定,信息真实性以报名时的实际情况为准。对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2.应聘人员凭二代身份证进行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

丰县总工会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并负责解释。对应聘人员网上作出资格初审不合格决定时,应告知应聘人员相关事实、理由和依据。应聘人员对资格初审结果如有异议,请及时向招聘单位陈述申辩。

3.各岗位的开考比例为1:3,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应核减招聘人数或取消招聘岗位,核减或取消的岗位可调剂至其他招聘岗位,并在公告发布网址上公布。丰县总工会负责通知应聘岗位被取消的报名成功人员在2021年12月29日9:00—12:00登陆原报名网站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重新报考其他岗位资格审核不合格或放弃报考其他岗位的,退还报名笔试费用。

4.打印准考证:因疫情等因素影响,准考证打印时间、考试时间等信息将在原报名网站另行通知,打印中如有问题,请与丰县人事考试中心联系。联系电话:(0516)89215108。(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30)。

三、考试

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方式进行。

(一)笔试

笔试由丰县人事考试中心负责统一实施。

1.笔试时间、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2.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占70%、工会基础知识占30%。

3.笔试注意事项:考生必须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身份证(与报名时的身份证一致),按照笔试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否则作自动放弃处理。证件不齐者,禁止参加笔试。笔试为全程封闭考试,考试期间不得提前交卷、退场。笔试阅卷结束后,研究确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将以百分制形式在公告发布网站公布。

4.按照疫情防控需要,笔试前在人事考试报名网站“招考公告”栏发布《笔试通知》,请考生严格按照通知的最新疫情防控要求参加考试。

(二)资格复审

根据应聘人员总成绩,按不超过拟招聘岗位计划数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名单(笔试成绩并列者一并参加)。

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应提供符合报考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包括:

1.有效期内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含主页和本人页);

3.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学信网上打印,点击蓝字进入学信网 )。

在资格复审时,考生信息与网上报名提供信息不一致且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资格复审为不合格。未在规定时限内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应聘人员自动放弃录用资格。

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应聘人员如对资格复审有异议,可在1个工作日内向丰县总工会陈述申辩。

因应聘人员资格复审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录用资格出现的岗位空缺,从该岗位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并参加)。

(三)面试

1.面试形式:结构化面试。

2. 面试时间和地点:以面试准考证上的为准。

应聘人员须携带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和面试准考证参加考试,面试成绩当场书面告知应聘人员。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计算应聘人员的总成绩。各项成绩均采用百分之计算,保留两位小数,尾数四舍五入。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在丰县人民政府网-丰县人事考试板块“招考公告栏”公布。

四、考察体检

考察体检工作由招聘单位组织实施。

资格复审结束后,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考察体检人员(总成绩并列者,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体检在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标准执行。体检表由主检医生审核后明确提出体检是否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签名,加盖医疗机构体检专用章或医疗机构公章。体检结果及时通知应聘人员。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本人可以申请复查一次,并到指定的医疗机构重新检查。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对应聘人员作出考察、体检不合格决定前,由招聘单位告知应聘人员拟作出的决定及相关事实、理由和依据,并告知应聘人员依法享有陈述和申辩的权利。对应聘人员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应当进行复核。对应聘人员作出考察体检不合格处理决定的,制作考察体检不合格决定书,依法送达应聘人员。

因考察体检不合格或应聘人员主动放弃考察体检出现缺额时,在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

考察结束后,从考试成绩、考察体检均合格的应聘人员中确定拟录用人员,拟录用人员名单在丰县人民政府网-丰县人事考试板块“招考公告栏”进行公示。

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和应聘人员监督,期限为7个工作日。举报者应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和联系方式,由具体实施单位负责查实。公示期满,符合录用条件的,办理录用手续;对反映问题查有实据,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不予录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录用。公示期间及期满后,出现的岗位缺额,由用人单位按照相关程序自行递补,并报丰县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六、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与徐州东方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工资由基础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三部分组成。其中基础工资按照当年月本地最低工资的1.5倍执行(含个人保险及公积金承担部分);薪级工资包括工会工龄津贴和学历津贴,按等级计算;绩效工资以基础工资为基数,按年度考核等次浮动,按年发放。聘用人员服务期须满5年方可申请解聘。

七、考试聘用工作纪律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把人员“进口”关。

应聘人员在报名、考试、考察、体检过程中或聘用后查实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第二章的规定进行处理。

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第三章的规定进行处理。

八、其他事项

所有招聘工作进度信息均在丰县人民政府网-丰县人事考试板块“招考公告栏”公布。应聘人员应及时关注并上网查询,不再另行通知。凡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造成延误的,由应聘人员自主承担相关责任。

本公告由丰县总工会负责解释。

丰县总工会政策咨询电话:0516-89223360。

丰县人事考试中心技术咨询电话:0516-89215108。

(考试中心受理涉及网报系统使用、照片处理、密码遗失等技术保障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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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度江苏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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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县公益性岗位

“安全生产网格员”招聘公告


为解决部分就业困难人员就业,进一步夯实安全生产管理基础,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十五部门关于印发《江苏省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的通知(苏人社规〔2021〕3号)精神,结合实际需要,丰县应急管理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0名公益岗位人员作为“安全生产网格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岗位表(点击可放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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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滑动查看详细信息)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公益性岗位招聘对象是丰县各镇(街道)常住居民,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熟悉计算机和手机App操作、初中及以上学历,身体条件能适应隐患排查工作需要,能够独立履行岗位职责,进行失业登记并被认定为下列之一的就业困难人员:
1、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
2、女40周岁以上、男50周岁以上的;
3、特困职工家庭的;
4、持残疾证的残疾人员;
5、城镇零就业家庭和农村零转移家庭的;
6、登记连续失业1年以上的;
7、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被征地农民;
8、优抚对象家庭的;
9、军队退役的;
10、建档立卡低收入农户的;
11、徐州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其他就业困难人员。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不要报名应聘:
1、现役军人;
2、普通高校在读学生;
3、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或尚未解除纪律处分的人员;
4、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5、曾有刑事犯罪、受处分记录的人员;
6、有政策规定或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现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8、享受公益岗位补贴期满的人员;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宜报考的情形。
二、招聘岗位计划
招聘安全生产网格员40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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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招聘程序
(一)网上下载或现场填写《徐州市丰县公益性岗位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1)。
(二)本人到人民来访接待中心现场报名(洪井小区6期北门西侧),报名时须本人到场,携带近期2寸免冠彩照2张,由工作人员进行资格初审,人社部门进行资格终审。报名时间为:2021年12月27日9:00至12月29日17:30
(三)报名需提供以下材料:
1、报名登记表(贴照片);
2、本人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户主页+本人页复印在一张A4纸上);
3、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在一张A4纸上);
4、困难人员所需证明材料;
5、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找不到原件的,持原毕业学校证明。
四、注意事项
1、报名前,请详细阅读公告;
2、此次招聘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用;
3、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及录用资格;
4、按目前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在现场报名时应主动向工作人员出示“苏康码”、“行程码”以及疫苗接种记录,并配合检测体温,体温低于37.3℃、无干咳等异常症状的方可进入现场进行报名。参加报名的考生应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或无呼吸阀的N95口罩,除身份确认环节需摘除口罩以外全程佩戴,做好个人防护。
五、审核考察
考察采取面试、实操、走访、政审的形式对符合报名条件的申请人进行考察,择优录用。
六、体检
体检费用由报名人员自理。体检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七、公示录用
确定拟录用人员后,应急管理局对拟录取人员名单通过中国丰县网、丰县人力资源服务市场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无异议的,由应急管理局办理录用手续。
八、合同期限及工资待遇
公益性岗位人员由应急管理局统一扎口管理,应急管理局与招用人员签订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合同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聘用期从签订劳动合同之日起,到期后自动解除聘用关系。工资标准按丰县最低工资标准执行(含企业社会保险个人承担部分)。
九、其他事项
经聘用后,被聘用人员的其他福利待遇受到影响,由被聘用人员本人负责。
十、本公告由丰县应急管理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16-81118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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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沛县补充招聘编制教师公告


为促进教育事业发展,优化人员结构,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中小学校新进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补充招聘编制教师17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岗位表(点击可放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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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滑动查看详细信息)

一、招聘条件

应聘人员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热爱教育事业,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身心健康,能正常履行岗位职责。

(一)应聘人员另须符合以下条件:

1.年龄条件

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即1986年1月1日至2003年12月31日之间出生)。

2.学历学位条件

各岗位学历学位条件详见《岗位表》。

国(境)外学历学位应聘人员,须提供中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明。

3.教师资格条件

应聘人员须取得与岗位相适应的教师资格证(相应教师资格证是指任教学科符合招聘岗位要求,任教学段高可以就低使用)。

4.户籍条件

本次招聘不限户籍。

5.其他条件

应聘人员须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详见《岗位表》)。

资格条件中的“2022年毕业生”,指在2022年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仍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2年12月31日;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适当放宽,但须在2022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2020年和2021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面向2022年毕业生岗位。

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如参加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2年毕业生岗位。

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2年毕业生岗位。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2年毕业生;

2.《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3.新《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人员;

4.2021年12月31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二、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

报名采用网络方式进行。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通过网络同步进行。

报名网址:http://58.218.171.3:8100

报名、照片上传时间:2021年12月20日09:00--12月26日17:00

资格初审时间:2021年12月20日09:00--12月27日17:00

应聘人员对资格初审异议的陈述申辩时间:2021年12月20日09:00--12月28日17:00

资格初审异议的处理时间:2021年12月20日09:00--12月29日12:00

缴费时间:2021年12月20日09:00--12月29日17:00

(二)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应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jpg格式,320×240像素,大小在200KB以下,清晰可辨)。

【特别提醒:应聘人员务必诚信报考,应按招聘岗位要求和报名系统提示,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应聘人员应确认本人完全符合相关岗位的资格条件,如对资格条件和岗位要求存在疑问,应及时进一步咨询确认。如不符合资格条件仍然坚持报名的,由此产生的后果自行承担。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个环节,如发现应聘人员报名时填报信息不实且影响报名审核结果的、弄虚作假骗取报考资格者,将随时终止或取消考试聘用资格。除本公告另有说明,或国家、省另有规定,信息真实性以报名时的实际情况为准。对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2.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内,可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资格初审通过的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缴纳笔试报名费用100元,缴费成功即完成报名,未按时缴费视为自动放弃。

按目前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请应聘人员报名后即刻申领“苏康码”。

3.网上报名和参加考试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居民二代身份证;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截止前可以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对应聘人员作出资格初审不合格决定时,告知应聘人员相关事实、理由和依据。应聘人员对资格初审结果如有异议,请及时向沛县教育局陈述申辩。

4.各岗位的开考比例详见《岗位表》,报名结束后,报名成功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原则上相应核减招聘计划,直至取消该岗位。对未达到开考比例的紧缺、急需岗位,经市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核准后,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降低开考比例或核减、取消招聘岗位的通知,将在公告发布网址上进行公布。报考岗位被取消的已缴费人员,可重新补报其它符合条件的岗位,补报名时间:2021年12月31日09:00--17:00。

5.应聘人员因个人信息填写不完整、不准确导致资格初审未通过,或未按时进行报名确认、上传照片、缴纳笔试费用等导致报名不成功的,均视为报名无效,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责任。应聘人员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取消其考试及聘用资格。

(三)打印笔试准考证

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2022年1月5日9:00--1月7日17:00。报名成功的应聘人员,自行到原报名网站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四)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1.笔试

笔试主要考察专业知识,总分100分。笔试不指定复习用书。

笔试时间、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考点设在沛县。

应聘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期内的居民二代身份证原件参加笔试,迟到30分钟不得入场。笔试为全程封闭考试,考试期间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按目前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应聘人员须于参加笔试考试前至少14天申领“苏康码”(请应聘人员报名后即刻申领)并且每天进行健康申报,考试当天“苏康码”、“行程码”为绿码且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并无干咳等异常症状的,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详见附件《2021年沛县补充招聘编制教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书》。

笔试成绩在沛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公告栏目、沛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微信公众号(沛县人社发布)上公布,应聘人员也可登录原报名网站查询笔试成绩。

2.资格复审

笔试阅卷结束后,划定笔试合格线,并从应聘各岗位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不超过招聘岗位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并参加)。达不到该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相关要求以及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另行通知。详见沛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公告栏目、沛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微信公众号:沛县人社发布)。

进入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限内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资格复审须应聘人员本人到场,提供符合报考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

(1)有效期内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学信网上打印,点击蓝字进入学信网);

2022年毕业生可暂缓提交学历学位证书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应在2022年12月31日前提供),但须提供本人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的原件、复印件和《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国(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者另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3)教师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2022年毕业生需提供相应教师资格证或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教师资格证考试合格证明》。最迟应在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

(4)《同意报考证明》

行政、事业单位在编人员须按照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委培、定向、联办的毕业生须提供委培、定向、联办单位和所就读院校共同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5)《择业期内未就业承诺书》《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2020年和2021年毕业生如果按2022年毕业生身份报名,需提供《择业期内未就业承诺书》和《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若为网签协议,须提供学校出具的空白协议证明)。

(6)其他与应聘岗位相关的证明材料。

以上材料复印件需单独按序装订。

资格复审合格者缴纳面试费100元,当场领取面试准考证,按面试准考证要求参加面试。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信息与网上报名提供信息不一致且影响报名审核结果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资格复审为不合格。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并从该岗位笔试合格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一次性递补面试人员。

递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时间、地点另行发布。

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应聘人员如对资格复审有异议,可在1日内向沛县教育局陈述申辩。

3.面试

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和面试要求在沛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公告栏目、沛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微信公众号(沛县人社发布)公布。面试时间、地点见面试准考证。应聘人员携带本人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和面试准考证参加面试。

面试采取模拟授课的方式进行。封闭备课30分钟后当场模拟授课15分钟。

面试成绩为百分制。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经考场监督员审核后,当场书面告知应聘人员。

4.总成绩计算方法

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笔试、面试、总成绩均按百分制计算。成绩计算环节均取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面试工作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在沛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公告栏目、沛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微信公众号(沛县人社发布)上公布应聘人员总成绩。

(五)体检、考察及选岗

沛县教育局在笔试、面试均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根据应聘人员的总成绩,按岗位拟聘人员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总成绩并列者,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面试成绩仍并列者,进行加试。加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体检在二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规定执行。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体检人员本人承担。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参照我省公务员录用体检要求,属于当场或者当日复查的体检项目须当场或者当日提出申请,其他项目可以在收到体检结果通知后2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查一次。体检组织单位对申请复查人员组织复查,体检结果以复查结论为准。

对应聘人员作出体检、考察不合格决定前,沛县教育局将告知应聘人员拟作出的决定及相关事实、理由和依据,及依法享有陈述和申辩的权利。沛县教育局对应聘人员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应当进行复核。对应聘人员作出不合格处理决定的,制作体检、考察不合格决定书,依法送达应聘人员。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应聘人员放弃聘用资格出现缺额时,沛县教育局在笔试、面试均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总成绩并列者,同上)。

沛县教育局组织现场或线上依次自主选择岗位(同一岗位有二个及以上招聘单位的,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总成绩并列者,同上)。未按时到现场或未按要求选择聘用岗位者,作自动放弃处理,产生的缺额不再递补。(选岗具体时间、地点、方式另行通知。详见沛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公告栏目、沛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微信公众号:沛县人社发布)。

(六)公示

从考试成绩、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中确定拟聘用人员,在沛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公告栏目、沛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微信公众号(沛县人社发布)上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期限为7个工作日。举报者应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和联系方式,由具体组织实施部门负责查实。公示期满,符合聘用条件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对反映问题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如拟聘人员明确放弃或其他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等情形的,不再递补。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应聘人员如无正当理由放弃聘用资格的,在名单公示结束后的1年内取消其再次应聘沛县教育局事业单位的资格。

(七)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经沛县教育局审核后报沛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应在招聘单位或沛县教育局规定时间内办理报到和有关手续,与原单位签有劳动或聘用合同以及其他协议的,由本人在规定的期限内自行负责处理。因拟聘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相关手续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及时签订聘用合同,按照政策规定约定试用期,严格按照聘用合同进行管理。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将按规定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

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

三、考试聘用工作纪律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把事业人员“进口”关。

应聘人员在报名、考试、体检、考察过程中或聘用后查实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第二章的规定进行处理。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第三章的规定进行处理。

四、其他事项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教师招聘考试命题组、考试教材编委会、管理部门授权等名义举办的有关公开招聘教师考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所有招聘工作信息在沛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公告栏目、沛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微信公众号(沛县人社发布)上公布。应聘人员应及时关注,凡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造成延误的,由应聘人员承担相关责任。

本公告由沛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16-89618362 0516-68867373

监督电话:0516-68869398

监督举报邮箱:pxjwpzdsjjz@163.com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09:00-11:30,下午14:0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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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睢宁县公开招聘“残疾人之家”

公益性岗位专职管理服务人员公告


根据《徐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徐州市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开发“残疾人之家”公益性岗位的通知》文件精神,为更好地利用公益性岗位资源帮助残疾人实现就业,推进基层残疾人组织规范化建设,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1名“残疾人之家”公益性岗位专职管理服务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岗位表(点击可放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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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滑动查看详细信息)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热爱残疾人工作,有为残疾人服务的意愿和奉献精神,工作认真,责任心强,服从县残联和镇(街道)残联管理,具有一定的社会活动和组织协调能力。

(三)年龄、户籍、招录范围等条件。

本次招聘中时间计算的基准日期为2021年12月31日。

1、年龄在18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即1975年12月31日至2004年1月1日之间出生);

2、睢宁县户籍;

3、初中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4、具备能胜任本职工作的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和计算机操作能力,能够独立履行岗位职责;

5、身体条件能适应工作需要,有就业意愿,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残疾类型为肢体、听力、言语三级或四级残疾,视力四级残疾)且符合就业困难条件的人员。

(四)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其他不适宜从事本次招聘岗位工作的人员。

二、报名办法

本次招聘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1、报名人员需全程佩戴口罩,测量体温,报名时需出示最近14日行程码。

2、报名人员携带本人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第二代残疾人证、户口本、毕业证、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材料、就业创业证原件,同时以上材料提供复印件一份,近期二寸免冠照片3张。

3、报名地点:睢宁县劳动保障事务代理服务中心(地址:睢宁县东升街35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院内西侧)。

4、报名时间:2021年12月20日至2021年12月24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

5、领取准考证时间:2021年12月30日至2021年12月31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

三、考试

考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办法,开考比例为1:2。

四、体检、考察

(一)根据考生的面试成绩,按岗位拟聘人员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选(面试成绩并列者,优先从已在“残疾人之家”从事管理服务工作的人员中录取)。

(二)体检工作由睢宁县劳动保障代理中心统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规定执行。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被体检人承担。

(三)按有关规定对体检合格人员组织考察。因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缺额时,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成绩并列者,以已在“残疾人之家”从事管理服务工作的人员优先)。

五、公示与录用

从考试成绩、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中确定拟录用人员,由睢宁县劳动保障代理中心对拟录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录用人员姓名、拟录用单位、岗位、考试成绩以及监督举报电话等。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和考生监督,期限为7个工作日。举报者应实事求是的反映问题,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和联系方式。公示期满,符合录用条件的,办理录用手续;对反映问题查有实据,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不予录用。

拟录用人员与睢宁县残疾人联合会签订劳动合同。

六、工资待遇

工资待遇按人社部门公布的睢宁县最低工资标准(含社会保险个人承担部分)执行,并缴纳五险。

七、纪律和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把招聘人员“进口”关,发现考试作弊或弄虚作假的考生,取消其考试资格;对工作人员徇私舞弊的,严肃处理。加强考务管理,严肃考风考纪,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相关信息在中国睢宁门户网站 (点击蓝字进入)公布,请考生及时上网查询。

监督举报电话:

0516-67031961(县纪委派驻第一纪检监察组)

0516-88307809(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本公告由睢宁县劳动保障代理中心负责解释。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

0516-67551216

0516-80388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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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市树人初级中学

2022年1月教师招聘简章


为进一步加快学校发展,增强教师队伍的活力,徐州市树人初级中学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招聘初中任课教师。


(滑动查看详细信息)

一、招聘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品行;未曾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近三年内未受过党、团、政纪处分。
2.第一学历为全日制大学本科或以上学历和学士或以上学位,专业对口,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二级乙等及以上。
3.身体健康。
4.年龄不超过40周岁。
二、招聘岗位
初中教师:语文、数学、英语、物理、政治、历史、地理、生物、体育。
三、招聘程序
招聘包括面试和试讲两部分。
1.报名
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2年1月10日止。
提交材料:应聘者将电子材料:自荐书、本人简历(务必根据附件中模板填写)、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身份证、近期2英寸照片、获得的各种证书的有关文件或图片打包后(压缩包的名称为:学科+姓名),发送到我校邮箱:690547065@qq.com 。(不收纸质材料)
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按照相关文件精神,认真审核,严格把关,应聘者须对所提供的各方面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
2.面试和试讲
学校通知材料符合要求的相关人员来校参加面试和试讲。面试形式为说课,面试成绩优秀者,参加试讲考察,按抽签顺序备课、上课。
3.聘用
依据成绩录取。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查个人上传材料相关原件真实性后,签订协议聘用。
四、联系方式
1.通讯地址:徐州市树人初级中学教务处(徐州市鼓楼区夹河东街1号)
邮编:221000
2.联系人:刘广华
联系电话:13852443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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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12-18 17:17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不孬,希望能有更多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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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12-18 18:46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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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12-18 20:51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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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12-19 09:51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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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12-19 11:17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明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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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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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12-19 21:23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是什么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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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12-19 23:00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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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12-20 08:59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工资一千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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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12-20 10:00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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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12-20 10:07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接着搬砖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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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12-20 14:50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需要找工作的抓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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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12-20 16:26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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