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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8日17时许,徐州交警安庄检查站民警在济徐高速丰县北收费站值勤时,发现一辆准备正常进入高速收费站区域的小型轿车停了数秒钟后又启动行驶,民警见疑不放,立即示意该车靠边停车,接受检查。 经检查发现,驾驶员刘某并没有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属于无证驾驶。而另民警百思不得其解的是,副驾驶王某是有机动车驾驶证的,但是是在实习期。民警询问驾驶员为什么不让有驾驶证的王某开车,得到的回答让民警哭笑不得。刘某称,自己有事借了同事的车回河南,本想让王某开车,但是王某取得驾驶证还不满一年,不敢上高速行驶。而自己刚刚考完科目三,认为自己的驾驶技术非常好,便逞强驾车准备上高速,没想到刚过收费站就被民警查到了。 无独有偶,一小时后,安庄检查站民警又在同一地点查获鲁A7C**G号机动车驾驶员李某,通过公安交管信息系统查询,发现其并没有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当民警询问其是不是没有驾驶证时,得到的回答竟然是:我已经考过了科目二,车开的不错,问题不大!
无证人员缺乏交通安全法律知识,加之日常驾驶时规避执法检查的心理而超速、超员、闯红灯和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等现象司空见惯,影响到其他道路参与者正常通行和道路交通管理秩序工作的正常开展。
因缺乏必要的交通安全知识和驾驶技能,不遵守交通规则,而引发交通事故造成自己和他人的伤害,威胁自己和他人生命财产安全。
无证人员藐视法律,无视交通规则,轻视他人生命财产安全,此类现象的存在严重影响道路交通秩序,弱化群众法制意识和安全意识。
因诸多原因,无证驾驶人员往往欠缺合法驾驶要件,加之车辆本身来源不明、手续欠缺等更易滋生和诱发超员超速、酒后驾驶、交通肇事、盗抢等违法犯罪案件。
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15日以下拘留。”
驾驶人在实习期内驾驶机动车上高速公路行驶,应当由持相应或者更高准驾车型驾驶证三年以上的驾驶人陪同。其中,驾驶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的,可以由持有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以上准驾车型驾驶证的驾驶人陪同。 之前取得的科目一、科目二、科目三的考试成绩将全部取消
无证驾驶属于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不仅扰乱道路交通秩序 还威胁到自己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 因此 请持“证”上路!
转载声明:本文转载自「徐州交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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