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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本实施方案 将进一步 清理规范我省水电气暖行业收费 加快完善水电气暖价格形成机制 提升服务质量 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 优化营商环境
▼▼▼ 到2025年,科学、规范、公平的水电气暖价格形成机制基本建成。各级政府公用事业投入机制进一步健全,水电气暖行业定价办法和成本监审办法更加完善,价格行为更加规范,水电气暖产品和服务供给质量、效率显著提升。
自2021年3月1日起,《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清理规范城镇供水供电供气供暖行业收费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意见的通知》明确要求取消的不合理收费项目、《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明确供水供电供气供暖行业收费项目的通知》(苏发改价格发〔2021〕189号)明确取消的收费项目一律取消。其他没有合法有效政策依据的收费项目全部取消。 ▼▼▼
来源:江苏省人民政府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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