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国老干部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正式推荐对象的公示
在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之际,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决定,表彰一批全国老干部工作先进典型。根据评选表彰工作部署,在各地各单位提出推荐对象的基础上,经过认真审核、投票推荐、评审反馈、深入考察、征求意见,确定了3个集体、13名个人为全国老干部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正式推荐对象(具体名单及简要事迹附后)。
为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意见,接受社会监督,现将正式推荐对象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1年9月6日至10日。如对拟表彰人选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省评选推荐领导小组办公室举报反映。反映形式为电话、传真、信函,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实名,并提供联系电话。
受理部门:省全国老干部工作“双先”评选推荐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受理电话:025-83393416
传真号码:025-83391952
通信地址:南京市北京西路70号16号楼102室
邮政编码:210013
省全国老干部工作“双先”
评选推荐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