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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水利部河湖保护中心主任蒋牧宸率调研组来丰调研河湖管理保护工作。淮河水利委员会河湖管理处处长、二级巡视员苗建中,江苏省水利厅副厅长韩全林,县领导郑春伟、韩以振陪同调研。 调研组实地查看了大沙河湿地以及南水北调尾水导流工程,详细了解我县河长制工作、河湖“两违三乱”整治等相关河湖保护工作开展情况。 自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以来,我县设立县镇村三级河长体系,明确县级河长 16 名、镇级河长 175 名、村级河长 376 名,同时聘请民间河长 100 名,实现了境内 1298 条大中小沟河长全覆盖。 根据省市相关要求,出台了《丰县河湖违法圈圩和违法建设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按照要求排查河湖“三乱”问题 89 起,排查“两违三乱”问题 46 起,通过河长协调、部门联动、属地负责的原则,完成整治任务,整改率 100%,通过省级验收组验收。 我县自 2017 年实施生态补水工程,开启南北两条调水线路泵站翻引上下级湖水进入丰县,平均每年调水达 2.8 亿方,为全县骨干河道水体流动提供有力保障。同时对全县 17 条骨干河道实施市场化保洁工作机制。 完成了 18 条骨干河道保护规划及 15 个镇级骨干河道保护规划编制工作。根据岸线资源的自然和经济社会功能属性的不同,将岸线资源划分为不同类型的区段,分别为岸线保护区、岸线保留区、岸线控制利用区、岸线开发利用区四类,为今后河道管理、保护、治理、利用提供依据。 城区建有 1 座生活污水处理厂,处理规模 6 万吨/天;12 个建制镇已建成 12 座镇级污水处理厂,总处理规模 7400 吨/天。302 个行政村完成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行政村覆盖率 70.8%。 丰县涉及南四湖一级支流主要有复新河和大沙河,根据南四湖水环境治理工作目标要求,丰县制定了 14 条支流一河一整治方案,丰县复新河和大沙河国控断面实现稳定达标。 2016 年实施完成了南水北调丰县尾水工程,主要包括尾水导流、尾水资源化利用和大沙河湿地三部分,工程总投资约 1.9 亿元,新建提升泵站 4 座、管道14.3 公里、配套建筑物32 座、 湿地1处。大沙河湿地占地1095 亩,由4个表面流人工湿地和5个氧化生态塘组成,水面面积约 108 万平方米,主要种植挺水植物香蒲、花叶芦竹、梭鱼草等 12 种,沉水植物伊乐藻、刺骨草、亚洲苦草等 5 种。尾水湿地据研究分析湿地工程对尾水水质具有明显改善功能,为沿线农田灌溉、景观用水提供了有效水资源保障。 调研组充分肯定了我县河湖管理保护工作取得的成绩,认为我县对河湖管理保护工作高度重视,三级河长履职有力,河湖保护规划编制科学,南四湖一级支流治理有效,措施扎实,成效明显。希望丰县继续实践探索,总结经验,不断优化提升河湖管理和保护水平,推动河湖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确保河湖管理保护取得更大成效。 县委副书记、县长郑春伟表示,丰县将认真贯彻水利部及河湖保护中心有关河湖管理保护工作的决策部署,以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求为目标,结合自身实际,不断深化河湖长制改革,提升河湖管理和建设水平,努力打造可复制、可推广的河湖治理样板。转载声明:本文转自「丰县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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