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家长、学生,社会各界人士:
为进一步规范我县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行为,促进我县校外培训机构良性发展,切实保障孩子在校外培训机构的安全和受到良好的教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8〕80号)和省、市的相关文件精神,现向社会公布“丰县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名单”(取得办学许可证的培训机构),名单详见附件。
今后,我县将对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实施动态管理,相关信息已录入“全国校外培训机构管理服务平台”(网址:http://xwpx.moe.edu.cn/oms/#)。请广大家长和学生要树立正确的教育观念,理性对待孩子参加校外培训的作用。如确有需要,一定要选择有资质(办学许可证和营业执照)、信誉好的校外培训机构,而且要与机构签订培训合同,明确双方权责,保障自身合法权益,避免无资质校外培训机构可能给您带来的损失!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进行监督。
监督举报电话:0516-89209460
丰县教育局
2021 年 6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