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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明,是举手投足间展现出的素质,它彰显出一座城市的“修养”。全国文明城市作为国内最具价值、创建难度最大的城市品牌,是一个城市的崇高荣誉。创文,是与每一个丰县人息息相关的大事。
为贯彻落实我县关于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工作部署,丰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东郊中队要求中队全体民警、辅警在岗在位履职尽责,紧盯道路交通不文明行为,严查严纠各类交通违法行为,营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提高通行效率,使街道变得更“宽”、让通行变得更“畅”,为市民出行营造良好的道路通行环境,全面提升城市形象。
“电动车请走非机动车道”、“请不要闯红灯,过马路请走斑马线”……为了营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东郊中队按照大队要求,全员上阵狠抓道路交通不文明行为。在早、晚高峰时段,全部警力下沉到路面一线,部署在辖区重要路段路口。 执勤交警风雨无阻,一边疏导交通,一边结合目前开展的“一盔一带”工作劝导行人、非机动车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对非机动车闯红灯、逆向行驶、驾乘电动自行车不佩戴安全头盔、行人闯红灯、翻越隔离栏杆等不文明行为进行劝阻和纠正,宣传文明交通常识,劝导市民养成遵守交通法规的良好习惯。
据了解,由于东区周边紧邻的村庄较多,部分村民缺乏道路交通安全意识,擅闯红绿灯,不走人行道,为我县创文工作带来隐患。“像这种不遵守交通法规的情况,我们首先晓之以理。但是有的人就很不理解,他觉得自己没错,就是图个方便才逆行,完全没有顾虑到自身安全问题,我们就必须对他进行批评教育”。丰县交警大队东郊中队指导员王家奎告诉记者。 “对于一些典型的违法行为,我们也会根据有关规定对违法行为人进行处罚。在这里我也提醒广大市民,自觉遵守交通法规,不要闯红灯,不要乱穿马路,行人要走人行横道,自觉提高安全出行的意识,共同创造一个安全、文明、有序、畅通的交通环境。”王家奎说。
采访中,很多市民表示,横穿马路、非机动车越线、车窗抛物看似是“小事”,但是这些都是涉及城市文明的大事,都需要广大市民以更高的标准加强自律、接受他律,用实际行动践行文明交通理念,为城市文明贡献自己的力量。
在创文工作中,文明交通劝导员也起着关键作用,他们手持交通指挥棒,与执勤交警对行人横穿马路、电动自行车越线停车,逆向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耐心、礼貌的劝导,并向其宣传相关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文明城市的创建活动,用他们的热情感染着身边的广大市民,传递着“文明交通,从我做起”的正能量。
东郊中队将整治重点放在电动车、摩托车集中通行的时段、路段,采取定点和流动检查方式,通过路面整治全面压缩电动车、摩托车交通违法空间。对上道路行驶的电动车、摩托车无牌照、无保险、闯红灯、逆行、超员、不戴头盔等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江苏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予以处罚。
机动车违法停车不仅对城市形象有所损害,也很容易引发交通事故,东郊中队执勤交警在辖区主次干道反复巡逻检查,查处机动车乱停乱放行为,还城市一个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执法中,执勤交警坚持教育和处罚相结合的原则,对违停车辆驾驶人在场的,引导其在停车位内有序停放或劝其驶离;对驾驶人不在现场的,执勤交警则依法对其粘贴违法停车告知单,对妨碍行人、车辆通行的,一律拖移。为提高服务水平,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设施设置。东郊中队联合新城区城管中心对辖区范围内隔离护栏进行全面排查,并结合实际对护栏随时进行科学合理调整,在重点路段新安装了一批机非隔离护栏,在提高车辆通行速度与便民利民之间找到结合点、平衡点。 联合新城区城管中心完善行人过街信号灯与标志、标线设置;更换污损、破旧、老化掉色的交通标志,做到道路交通标线清晰醒目,科学规范引导交通流,最大限度提高路口路段通行能力。
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提高城市文明水平,是所有丰县人的共同心愿。让我们从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摒弃酒驾、闯红灯、违法停车、乱穿马路等不文明行为开始,共同创造安全、文明、有序的交通环境。转载声明:本文转自「丰县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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