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液化气属于危险物品 具有极大的安全隐患 不论是储存、经营还是运输 查获两起 非法储存燃气案
近日,丰县住建局执法人员在燃气管理日常巡查时发现侯园小区西侧一处纯净水店内存有大量燃气钢瓶,经现场清点,该店内存有燃气钢瓶30支,其中50公斤规格钢瓶7支,13公斤规格钢瓶23支,经营人为液化气公司送气工,工作人员立即下达证据现行登记保存通知书,将全部燃气钢瓶进行暂扣,并将对其违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
近日,丰县住建局执法人员在日常巡查中发现北关荣耀新城一处送水店内存有大量燃气钢瓶,现场盘点该店内存有燃气钢瓶23支,其中50公斤规格钢瓶15支,13公斤钢瓶8支。经调查核实,该店经营人为液化气公司送气工,擅自将配送钢瓶进行储存,按照相关规定,工作人员下达证据现行登记保存通知书,将全部钢瓶进行暂扣,并做进一步调查处理。 在以上2起案例中,均为送气工不按照相关配送要求,违反法律规定,进行非法储存行为,存在较大安全隐患。住建局燃管办工作人员提示,液化气由于特殊性质,国家对瓶装液化气的经营、储存场所及从业人员均有严格的规定和要求,从事相关经营及储存必须经过严格的审批手续,因此,一旦发现有人私自储存、经营液化气,请及时向住建局及公安机关进行报警,以免发生意外。
来源:丰县交警大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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