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俗话说“凡事不过三”
3月7日上午9点30分许,徐州交警支队云龙大队二中队民警在黄河西路宣武市场门前执勤时,发现一辆临时牌照已过期21天的面包车,这一异常行为引起民警的注意。
在检查的过程中,驾驶员谎称驾驶证未带,然后报出了身份证号码。民警当即用警务通核查了身份信息,发现警务通上面显示的身份照片与眼前驾驶员明显不符。
随后,民警通过面部比对核查确定了驾驶员的真实身份,原来驾驶员王某没有取得过驾驶证,曾因无证驾驶被处理过5次,这次是第6次。
最后,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民警依法对其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非营运汽车的行为处1000元罚款,扣留车辆,可以并处15日以下拘留;对其驾驶未经登记或者无临时通行牌证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记12分,罚款200元的处罚。 安全出于警惕,事故源于麻痹
驾驶人王某的一系列操作 说到底还是交通安全意识不够!
无证人员缺乏交通安全法律知识,加之日常驾驶时规避执法检查的心理而超速、超员、闯红灯和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等现象司空见惯,影响到其他道路参与者正常通行和道路交通管理秩序工作的正常开展。 因缺乏必要的交通安全知识和驾驶技能,不遵守交通规则,而引发交通事故造成自己和他人的伤害,威胁自己和他人生命财产安全。 无证人员藐视法律,无视交通规则,轻视他人生命财产安全,此类现象的存在严重影响道路交通秩序,弱化群众法制意识和安全意识。 因诸多原因,无证驾驶人员往往欠缺合法驾驶要件,加之车辆本身来源不明、手续欠缺等更易滋生和诱发超员超速、酒后驾驶、交通肇事、盗抢等违法犯罪案件。
所以 想成为司机的话 转载声明:本文转自「徐州交警」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