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查看: 10898|回复: 0

父亲将车交给儿子“练手”,结果双双被罚!

[复制链接]

商业大亨

积分
21768
发表于 2021-1-11 17:0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父爱如山

父母都想把最好的给孩子

这固然没错

但如果“爱”放错了位置

那么就变成了“害”

近日

徐州高速交警查处

一起无证驾驶

而之所以无证驾驶

竟是因为父亲想让儿子“练练手”!

1月11日中午两点左右,高速五大队民警在G3京台高速贾汪收费站进行违法查处,在对一辆山东牌照的车辆例行检查时,发现驾驶人刘某系无证驾驶。

170114tya56chd1ymnfalm.jpg

经过了解,原来,坐在副驾上的是驾驶员的父亲,爷俩从山东返回老家徐州,因自己长时间开车感觉非常疲惫,且儿子驾照考试快结束了,自认为已具备驾驶能力,便想着让儿子在高速上“练练手”,熟悉车辆驾驶技术,结果被民警查获。

无证驾驶是十分严重的交通违法

两人均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代价!

民警对驾驶员刘某无证驾驶的行为处以1000元罚款,并处7日拘留;

对其父亲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资格人员驾驶的违法行为处以1000元罚款。

将车交由无证人员驾驶
不仅将受到法律严惩
一旦发生交通事故
更是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下面是去年8月份交警部门查处的一起类似的案例

因为将车交给无证的“闺蜜”驾驶

驾驶员也受到了处罚




徐州交警提示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规定,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罚款,对车辆进行暂扣。可以并处十五日以内的拘留。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把机动车交给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人驾驶的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扣留机动车驾驶证,可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转载声明:本文转自「徐州交警」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手机版|客户端|关于我们|丰县论坛

GMT+8, 2025-11-29 20:11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5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