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法停车被处罚后心存怨恨,
甚至在微信朋友圈
发布辱骂交警的视频和文字,
结果被公安机关查处。
12月11日,孟某某依法被警方
处以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
12月7日中午13时46分许,云龙大队民警巡逻至康宜大道与铜山路交叉口处,发现一辆号牌为皖L2**10的面包车违法停放。民警便依法开具了《机动车违法停车告知单》,并采取拍照的方式固定相关证据。
没想到之后,驾驶员孟某某看到处罚通知单以后,不但没有认识到自己的违法错误,立即进行整改,反倒是发泄怨恨情绪,将《机动车违法停车告知单》录视频,并配有辱骂交警的言论与文字,发布到其所使用的微信朋友圈内,造成恶劣社会影响。
发现这一情况后,徐州市交警支队相关部门立即进行调查,对云龙交警大队民警的执法行为进行仔细核查,确认了民警是依法履行职责。之后,云龙交警大队将孟某某发布的辱骂交警信息反映到云龙分局王杰派出所,随后孟某某被传唤至派出所。
经过警方调查,孟某某交代,他在微信朋友圈内发布辱骂交警的信息是出于报复心理,孟某某对于自己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12月11日,云龙分局王杰派出所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依法对孟某某寻衅滋事的违法行为处以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
其实,在孟某某事件之前,我市就曾发生过类似违法事件,相关违法人也因此被行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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