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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课后服务致家长的一封信为积极回应广大家长的现实需求,深入推进素质教育,努力办好人民群众满意的教育,按照苏教财【2020】2号《省教育厅 省发展改革委 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小学课后服务工作的通知》、《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实施意见》(苏政办发〔2018〕98号)和徐州市教育局《关于积极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徐教基〔2017〕70号)文件精神,我校将开展课后服务活动,具体情况特告知家长如下: (一)课后服务时间: 课后服务一般从周一至周五下午放学后开始,每周5天。冬季服务结束时间原则上不晚于17点40分左右;非冬季服务结束时间原则上不晚于18点左右。(二)课后服务对象: 课后服务对象是本校在读的正常放学后按时离校有困难的学生,特殊儿童、留守儿童、流动就业创业人员随迁子女、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和中低年级学生等亟需服务群体。(三)课后服务内容: 课后服务时间,学校安排教师指导学生作业、预习、课外阅读和开展精品社团、兴趣小组活动等。部分精品社团课程也可能根据需要外聘部分专业人员承担辅导任务。家长需在课后服务结束时到校接自己的孩子,并负责途中安全。(四)课后服务组织:根据参加课后服务学生的多少和学生的兴趣爱好,学校可能在课后服务时间设立临时班级,配备指导教师。(五)申请服务办法:以家长自愿报名、学生自主参加为前提,由家长提出书面申请,由学校审核后确定参加课后服务的学生名单,并做统一安排。具体流程:家长申请——学校审核——组班——合理安排指导教师——签订服务协议。(六)服务收费: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实施意见》(苏政办发〔2018〕98号)和徐州市教育局《关于积极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徐教基〔2017〕70号)文件精神,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应坚持公益性、非盈利性原则,课后服务中的场地、水电等后勤保障费用由学校负责,其余费用由家长合理分担,本次收缴费用为150元(半学期)。 丰县人民路小学2020年 11 月9日延时服务家长申请书丰县人民路小学:因工作等原因,作为孩子家长我无法及时到校接学生放学,特申请参加学校放学后的课后服务,我将遵守《人民路小学延时服务安全责任书》的全部内容,望学校给予批准。家庭基本情况: 学生家长(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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