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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天下午3点钟,鼓楼交警大队事故中队民警接到报警,一辆停放在广山路的轿车被一名酒后驾驶摩托车的男子撞上,当轿车司机与摩托车司机沟通时发现其满身酒气,轿车司机选择报警。没想到,摩托车司机听到报警连摩托车都不要了,脱掉凉鞋拎在手里,光着脚丫子就跑了。
事故中队民警接到报警后立刻联系轿车司机,告诉其尾随摩托车驾驶员即可,并随时告知自己的位置,民警立刻出发前往二人所在位置。途中,摩托车司机跑进路边胡同,还翻越好几个墙头,在跑了大约半小时后被追赶的交警抓获。
民警对摩托车司机进行呼气式酒精测验,发现其体内酒精含量超过100毫克每百毫升血液,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于是带其去医院进行抽血检测。
摩托车司机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要承担事故全部责任,处以驾驶证记12分,1000-2000元罚款,可以并处15日以下拘留;同时其酒精检测结果若为醉酒,要处以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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