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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促进我县教育事业的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中共丰县县委 丰县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县中小学教师队伍管理的意见>的通知》(丰委发〔2020〕10号)文件精神,使符合条件的县外丰籍教师按程序回丰调动,特制定本公告: 一、资格条件 1.具有丰县籍或是丰县籍人员直系亲属(只含配偶、父母、子女)的县外中小学教师; 2.县外在编在岗、本人提出申请; 3.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遵纪守法,作风正派; 4.年龄45周岁以下(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和相应的教师资格证。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报名: 1.在编不在岗的; 2.有违反师德师风行为受到查处的; 3.立案审查尚未结案的,违法犯罪受到司法部门治安、刑事处罚的; 4.受党纪政纪处分期未满的; 5.因身体健康状况不能胜任正常教育教学工作的; 6.其他不适宜调动情形的。 二、岗位设置 1.高中地理和生物学科; 2.农村学校初中各学科; 3.农村小学各学科。 各学段学科《岗位设置表》在报名结束后另行发布。 三、办理程序 1.报名时间和地点 2020年7月1日至7月20日(工作日)到丰县行政中心西1号楼418室县教育局组织人事科报名,逾期不予受理。 2.递交材料 报名人员须提供以下材料: (1)报名人员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含配偶或家人)(2)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含配偶或家人) (3)结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报名人员户籍在丰的不需提供) (4)申请书、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报名表》、调出单位(含主管部门、人社部门)已盖章同意的《事业单位人员调动审批表》一式4份。 以上材料的原件审核后当场退回,《事业单位人员调动审批表》中的调出单位、主管部门、人社部门的盖章不齐全者不予接收。 3.考试 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总分100分,合格线为60分,不合格者不予调动。 4.选岗 根据面试成绩在设定的岗位中按照从高到低顺序,面试合格人员依次选岗。岗位表通过丰县人民政府网“丰县教育局专栏”发布。 5.办理手续 县教育局会同县委编办、县人社局和县财政局研究,报县分管领导同意后,由县委编办办理前置审核手续,由县人社局办理相关调动手续,县委编办办理入编手续。对于已取得专业技术职称(职务)的,由调入学校根据专业技术岗位设置情况予以聘用。调入学校无相应专业技术岗位的,调入人员予以降岗聘用,不接受低聘的视为放弃调动。 四、相关说明 1.对提供虚假材料的不予办理。 2.丰籍教师回丰任教调动的所有信息将通过丰县人民政府网“丰县教育局专栏”发布,请及时关注,因个人原因延误的自主承担相关责任。发布网址: http://www.chinafx.gov.cn/Gov/index_zl.asp?id=61。 附件: 1.丰县籍教师回调报名表 2.事业单位人员调动审批表
丰县教育局 2020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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