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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更好地维护金融秩序,防范金融风险,助力优化营商环境,近日,丰县法院加大对金融债权案件的执行力度,成功执结一起标的额达87万元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为金融机构的良性有序发展和安全稳定提供了有力司法保障。
徐州某纺织公司以机械设备作抵押向某银行借款85万元,后超过约定还款日期仍迟迟不予偿还,某银行将该纺织公司诉至我院,我院经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还款协议,徐州某纺织公司需在2019年11月15日前将所欠借款本息一次性还清,如不能按约定足额履行还款义务,则将纺织公司抵押的机械设备优先抵偿给银行。因徐州某纺织公司仍未按照调解协议履行义务,某银行向我院申请强制执行。在执行过程中,我院执行人员依法向被执行人公司下达了法律文书等,考虑到被执行人系民营企业,承办法官决定先与徐州某纺织公司取得联系,了解企业实际情况后再采取合适的强制执行措施。随后,为了最大程度保障被执行人企业正常发展,执行人员在与申请人沟通并征得同意后,对被执行人企业给予了适度的宽限时间。被执行人也在积极主动的与申请人银行进行商谈达成和解,后我院依申请人申请终结本案执行程序。然而,再到协议还款日期时,徐州某纺织公司却再次爽约。申请人银行向我院申请恢复执行后,为了保障银行的金融债权权益,执行人员向被执行人企业进行了充分的法律释明并迅速将被执行人之前抵押的机械设备进行查封拍卖,将执行到位的60余万元案款及时的发放给申请人,但案款尚不能清偿债务。之后,承办法官再次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会谈,在耐心的法律释明和充分的协商后,双方约定被执行人在2020年8月之前将剩余案款全部还清。但为防止徐州某纺织公司再次失约,执行人员多次向被执行人公司联系,督促其尽快将所欠剩余债款偿还,如还像之前那样逾期拖欠,一方面不利于企业的生产经营,另一方面其拒执行为将会承担严重的法律后果。终于,在执行人员坚持不懈的努力下,被执行人提前将剩余案款全部履行,本案最终执行完毕,实际执行到位金额87万元。在本案执行过程中,我院执行人员从实际情况出发,结合企业运营现状,因案制宜采取相应的执行措施,有效的维护了申请人银行的合法权益。近年来,丰县法院不断加强涉金融债权案件的执行力度,切实保障金融机构的合法债权得以充分实现。2020年以来,我院共执结涉金融案件227件,执行到位八千万元,为金融机构的良性有序发展提供了充分的司法保障。
转载声明:本文转自「丰县人民法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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