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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公司东莞大参林一员工因拒绝向无法提供有效身份证明的顾客出售发烧咳嗽药品,遭到殴打;集团公司强烈谴责施暴者,并支持对施暴者追究到底。
2020年4月10日晚集团公司接到子公司东莞大参林紧急通报,凤岗祥新中分店员工(班长)范某在售药中执行防疫登记政策,因顾客赵某拒绝提供详细地址,员工依据政策规定拒绝销售发烧咳嗽药品,遭到赵某谩骂、威胁并进行持续几分钟的殴打行为,赵某的施暴行为同时造成部分商品损毁。受伤员工已入院接受治疗,并已向东莞警方报案。集团法务部代表公司表态如下:1、强烈谴责施暴者,施暴者行为构成故意伤害,集团公司坚决主张依法维护员工权益;2、集团法务部认为员工依法坚决贯彻执行相关抗疫规定,过程有礼有节,行为得当;3、向认真执行防疫政策的受伤店员(班长)范某提出表扬,并提报进行奖励。集团法务团队支持对施暴者追究到底!
转载声明:本文转自「江苏新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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