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区2020年度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缴费已进入倒计时,为保障城乡居民参保人员的切身利益,现再次提醒:
3月1日至3月31日继上年度连续缴费的,自缴费到账后开始享受医保待遇,欠费期间发生的费用不予结算。
符合参保范围尚未参保的以及参保后中断1个月以上(即3月31日以后)又重新参保缴费的城乡居民,设定6个月的待遇享受等待期,等待期满后方可按照规定享受医保待遇。
2020年度市区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统一调整为300元,同时一并缴纳当年的基本照护保险费。基本照护保险缴费标准为:一般居民缴纳30元,学龄前儿童、中小学校、大中专院校学生每人每年缴纳10元。
4、以下参保人员的个人缴费部分,由政府给予全额补贴,须经市民政、市总工会和市残联等部门认证确认,个人不需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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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缴费:
工商银行、农业银行、建设银行 淮海农商银行、江苏银行等 柜面缴费及自助终端机缴费。
1、缴费方面如有疑问,请咨询税务机关。
咨询电话:96888724 转载声明:本文转自「都市晨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