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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疫情, 如何复工复产? 都有哪些标准? 丰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 发布通知
1.制定企业防控应急预案和工作预案,成立防控工作机构,落实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企业主体责任。对发现疫情隐患及身体异常员工,做到快速、规范、高效处置。3.开展健康排查。编制职工花名册,开展职工休假期间的生活旅行情况登记,全面掌握职工是否离丰及前往地点,身体状况是否良好,是否与发热病人有过密切接触等,根据需要由职工本人承诺、所在村出具相关证明,由属地政府负责核查。 4.须设立隔离宿舍或隔离房间。凡来丰的县外职工,由所在企业组织体检后留观14天,方可回厂工作,属地政府安排专人指导、督查。来自湖北、温州等重点疫区的职工,在当地没有解除疫情之前,禁止来丰回厂工作。有集体宿舍的工业企业要配置必要的临时隔离宿舍,无集体宿舍的,要设置隔离房间。5.提前准备防控物资。应配备口罩、红外测温仪、消毒药械等疫情防控物资。6.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对生产设施设备进行安全检查,做好记录。对原料物料储备情况进行盘点。7.开展职工防疫、安全生产培训。发放相关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宣传材料,按照《江苏省工业企业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卫生学技术指南(试行)》(苏防疫企业防控函〔2020〕3号)等有关要求进行培训,并做记录。 8.企业应实行封闭管理,要安排专人每日在厂区门口对上下班人员进行体温检测和记录,并按规定上报复产复工人员情况、员工健康状况等。坚持每日对外来人员和车辆进行登记和消毒。9.企业要进行环境卫生消毒。卫生间、办公室等公共区域设置洗手消毒设施。每天对门窗、设备、工作台等人员接触的物体,消毒两次以上,并做好消毒记录。10.企业要有序安排用餐。应采用错峰就餐、分散就餐等方式,做好餐厨垃圾收储工作,定期对垃圾进行喷洒消毒和处理。11.企业要严格工人交通出行。职工上下班不得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应采取私人交通方式上下班。要督促员工下班后居家封闭管理,减少外出。12.丰防指办〔2020〕7号要求的其他条件和视疫情防控情况临时设定的条件。1.企业申请。企业填写《丰县企业复工复产申请表》等,报属地政府(管委会)。2.属地政府(管委会)审核。属地政府(管委会)根据丰防指办〔2020〕7号和本文件要求,对企业复工申请进行现场审核,签署意见并盖章后,报县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企业防控组。(联系人:方昊,18752588787)3.企业防控组复审。企业防控组成立验收组对企业申请进行复审核查。4.办理时限。自企业申请2日内,属地政府完成审核;自企业申请4日内,防控组完成审核。要认真落实国家和省、市、县工作要求,各镇(街道)、经济开发区要加强监督管理,建立包挂制度,安排专人每日检查企业体温测量、杀毒、口罩发放等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工作,对于100人以上的企业应派人驻厂指导、服务。对擅自复工的企业,要严格追究责任。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和国务院安全生产督导组反馈的问题隐患的现象,不准复产复工。对安全等重要岗位人员不齐、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不予复产复工。其他重要情况要及时反馈企业防控组。 转载声明:本文转自「丰县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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