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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职工医保参保人员1月份个人账户数额疑问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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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高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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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2-8 17:1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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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来,很多参保职工对个人账户里的数额发生了疑问,纷纷向医保中心询问:


为什么自己这个月

个人账户没有增加?

还发现个人账户数额比原来还少,

是扣掉了什么钱吗?

还有人说自己个人账户

显示是负数

这是什么原因?


请参保人员不要着急,听医保中心给出的明确答复:


根据《徐州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办法》(徐政规〔20194号)、《关于统一全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待遇标准的通知》(徐医保待〔2019101号)等文件规定,

1

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基金筹资标准为每人每年200元,参保单位和个人(含在职职工和退休人员)各缴纳100。以个人身份参保的由参保人员个人全额缴纳每年1月底前一次性缴清全年费用。


2

职工医保每年的补充医疗保险(即“二次补助”)基金,由参保人员个人帐户和统筹基金分别按照每人每年3648元的标准筹集。个人承担部分每年1月底前一次性缴纳。


3

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徐州市市区基本照护保险制度的意见(试行)》(徐政办发〔201718号)文件规定,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同时也要参加基本照护保险。照护保险筹集标准为每人每年100元(其中个人每人每年缴纳30元,医保统筹基金筹集每人每年30元,政府补助每人每年40元),参保职工个人缴纳部分为每年每人30元,个人承担部分每年1月底前一次性缴纳。






综上所述,职工医保参保人员每年1月份需从个人账户里支付个人负担的大额医疗费用补助费用、补充医疗保险费用、基本照护保险费用。

参保职工和退休人员支付166元(含大额医疗费用补助费用100+补充医疗保险费用36+照护险费用30元),

个人缴费的失业职工和灵活就业人员支付266元(含大额医疗费用补助费用200+补充医疗保险费36+照护险费用3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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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下大家就很清楚是什么原因造成1月份个人账户数额减少了吧!请大家知晓、转告和理解。谢谢!







转载声明:本文转自「徐州医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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