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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徐州重要指示,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大力优化营商环境的部署要求,推动我市营商环境“提升年”各项重点任务落到实处,按照市委巡察工作部署,定于2019年7月18日-8月28日,对市公安局等29家市级机关、涉企服务重点单位党组织,10个县(市)区营商办开展营商环境建设专项巡察。
一、巡察内容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徐州重要指示和全国民营企业座谈会精神,按照中央、省市委对开展营商环境“建设年”“提升年”活动的部署要求,着眼政治监督,服务中心工作,深入查找优化政务服务环境、投资开放环境、要素供给环境、创新创业环境、诚信法治环境、人文生态环境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督促压实主体责任、推动政策落地、深化对标创建、推进问题解决,倒逼政治生态净化和干部作风转变,为建设淮海经济区中心城市和“强富美高”新徐州创造良好环境。
二、巡察任务分工
巡察期间,市委各巡察组设专门值班电话、专门邮政信箱等,每天电话受理时间为9:00-17:30。
依据巡视工作条例规定,巡察组主要受理涉及营商环境建设方面突出问题,被巡察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市委管理的其他干部以及下一级主要负责人、相关重点岗位干部(含已离退休、已调离)的问题反映。
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转交被巡察单位或有关部门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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