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丰县2019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意见,现将我校2019年度招生简章公告如下:
1、具有城区房产证、城区户口小学应届毕业生;
2、符合入学条件的外来经商、务工人员的随迁子女。
1.外环南路北、工农路东(含两端延伸段,不含张梨园王庄村)、北苑路南、东环路西;
2.齐庄村所属自然村;
3.秦河村所属自然村;
4.北苑村所属自然村。
1、扫描城区初中招生报名二维码,进入资料填写界面,按要求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并提交审核。
2、将各类报名所需资料装入档案袋,认真填写资料袋封面信息。
3、在2019年7月1日至2日指定时间段,学生本人持装有房产证、户口本以及文件规定的等同于合格入学资料的其他材料到丰县实验初中报名点(育英楼、创思楼一楼)审核登记报名。
经工作人员初步审核资料不符合入学要求的,不收报名资料。经初步审核符合报名条件的接收报名资料,再经过多部门材料会审查验获得通过的,7月10日张榜公示录取名单,发放入学通知书。终审不具备报名条件的,自接收资料起三日内退还资料,到应属施教区学校报到。
袁保平副校长 15950653378
王昌军主任 19825926937
蒋伟主任 15852286830
张莉主任 15952210672
张保林主任 13655213613
涂政国主任 15852287030
根据《丰县2019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意见》(丰教2019【29】号)的相关精神,现将我校2019年初一招生工作的相关意见公告如下:
具有我校施教区范围内房产、城区户口的应届小学毕业生
(1)请于6月29日24点前扫描二维码填写提交“2019年丰县城区初中招生登记表”
(2)6月30号上午10点在“丰县初级中学”微信公众发布报名具体时间安排,并张贴学校大门口,请查看自己具体报名时间和报名组。
(3)学生持房产证、户口本、出生证、毕业证等材料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对应的报名组进行材料审核、提交。
(4)未在规定时间内扫描提交“2019年丰县城区初中生登记表”的学生,请于7月2日下午3:00到报名C组、D组审核提交所需材料。
7月10日上午8:00张榜公布新生录取名单,凭报名表领取录取通知书及报名材料
(一)坚持学生户籍与法定监护人在同一户籍、法定监护人居住房产证明与实际居住地保持一致的基本原则,公办学校施教区内生源过多时,优先接纳施教区内户籍、房产证与实际居住地一致的学生入学,学生父母与他人共有房产的,其父母占有份额须在60%以上。
(二)为确保适龄儿童、少年顺利入学,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可视为符合要求:
1、学生的户籍随父母一方在本地居住,另一方户籍不在本地,以在本地居住的父母一方的房产证确定学生的施教区。
2、学生的户籍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且在施教区常住,其父母双方均为不在本县的现役军人(含武警)及公派出国工作的专家、技术人员、以其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房产证确定学生的施教区。
3、城区户籍的学生,户籍随父(母)户籍和祖父母户籍在一起且从未迁移过,并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房产内实际常住,经核实学生父母双方均未有其他住房,以其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房产证确定施教区。
1、报名时间:7月1日至7月2日
上午8:00——11:00 下午:3:00——6:00
3、报名材料:房产证、户口簿、出生证等相关证明材料装入档案袋,并在档案袋上注明学生姓名,性别、毕业学校和联系电话。
4、报名时间由学生持证带笔到报名室进行资格审查,填写相关信息,家长不得入内。
报名咨询、投诉电话:
办公室:80393188 许老师:13605227967 孟老师:15862212008
附1:丰县初级中学城区施教区范围(以教育主管部门确定为准)
1、外环南路北、外环西路东、北苑路南、工农路西(含两端延伸段);
4、名仕雅苑小区、和丰园小区、紫金花园小区、金地首府
1、扫描二维码填写提交“2019年丰县城区初中报名登记表”
(请务必将报名提交后系统生成的二维码截屏保存,
以便扫描查询报名号、录取情况)
(6月30号上午10点在“丰县初级中学”
微信公众号平台发布报名具体时间安排,并张贴学校大门口)
(学生持房产证、户口本、出生证、毕业证等材料
在规定时间到相应报名室进行资格审查)
6、公布录取学生名单、发放录取通知书、领取报名材料
(学生7月10号凭报名表到报名室领取材料、
录取学生领取通知书及其他材料)
7、学生入学报到
(学生按录取通知书上面的要求按时报到入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