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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江苏省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苏人社规〔2021〕3号),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关于转发<江苏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丰财社 [2026]2号)文件精神,在公益性岗位安置的就业困难人员,参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执行。公益性岗位补贴期限累计最长不超过 3年,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就业困难人员可延长至退休(以上均以初次核定其享受公益性岗位补贴时年龄为准)。 经审核,现将符合条件的单位面向社会进行公示(名单见附件),公示时间为2026年8月07日—8月17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向丰县劳动就业管理处企管股反映,联系电话:0516-89215320。 附件 丰县2026年第二季度公益性岗位补贴公示单.xls
丰县2026年第二季度公益性岗位补贴公示单.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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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县劳动就业管理处 2026年08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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