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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消息!医保个人账户跨省共济范围拓展至全国!
国家医保局会同财政部1月9日发布《关于做好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跨省共济工作的通知》,进一步优化个人账户共济政策,打破地域限制,强化家庭互助功能,将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共济范围从省内拓展至全国。
通知明确,跨省共济的适用对象范围为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的近亲属。共济关系可由双方自愿建立或解除,参保人医保关系变动时该关系自动解除,且一人可与多人互建共济关系。
共济资金可用于支付被共济人就医购药的个人负担费用、居民医保及长期护理保险个人缴费。在共济额度内,共济人不能再使用该额度的个人账户资金。关系解除后未使用额度返还共济人账户。
跨省共济,简单来说,就是参保人个人账户的钱能跨省让家人使用,比如在外务工的人,可以跨省让老家的亲人使用自己的医保个人账户资金。
通过医保钱包。医保钱包是医保部门为参保人开通的资金账户,与个人医保码相关联。要实现个人账户共济,共济人和被共济人都要开通医保钱包。
首先,打开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并登录,在国家医保服务平台首页点击医保钱包,进入后会显示医保钱包待开通信息,确认使用钱包,新界面显示使用地和手机号信息,确认后,点击立即确认使用,医保钱包功能就开通了。
使用医保钱包界面返回成功后,点击完成,界面显示可以查询医保钱包余额,点击医保钱包转账申请“按钮”,即可使用该功能。
填写被转账人基本信息,点击提交即可。要实现转账,接受共济转账的一方也需要开通医保钱包。授权人转账成功后,被转账人可在自己的医保钱包界面查询钱包余额及转账记录。
需要提示的是,每个医保钱包账户单日限3笔转账,每笔转账金额不超过2000元。
个账共济只是共享资金,不涉及医保报销的资格、待遇及政策。
例如职工医保参保人将个账资金共济给参加居民医保父母,父母的医保待遇、报销比例、起付线、封顶线等仍按照父母所在地的居民医保待遇进行报销,并不会因为使用个人账户共济而发生改变。同样,家人看病就医的医疗行为、疾病诊断,也不会记录在职工的名下,不会对职工未来参加商保等产生不良的影响。
所以,个人账户共济并不是把医保卡或医保待遇“借”给家人使用,双方需用自身医保卡按规定享受待遇,通俗来讲就是“钱可以共济,卡不能共用”。
转载声明:本文转载自徐州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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