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查看: 28500|回复: 16

曝光!丰县1人终生禁驾!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23-6-13 17:0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6月13日

江苏交警曝光
5月江苏省终生禁驾人员信息表

据统计

2023年5月

全省共计62人

依法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且终生不得重新申领 

其中

涉及徐州12人(丰县1人)

具体名单如下

微信截图_20230613170357.png

交警普法

哪些原因会被终生禁驾?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一条  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在江苏交警曝光的这份名单中,有38人因“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构成犯罪的”被终生禁驾,有21人因“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被终生禁驾,另有3人因同时存在以上两种情形被终生禁驾。其中,年龄最大70岁,年龄最小24岁

交警提醒

“终生禁驾”是一项严厉的行政处罚,意味着今后在任何地方都不能重新报考驾驶证,也不得取得驾驶资格,公安机关会将这些驾驶人录入驾驶人管理黑名单,并实施动态监管。若被“终生禁驾”后仍开车上路,驾驶人一旦被查处,将按照“无证驾驶”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15日以下拘留。

切记,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人驾驶,也会被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道路千万条,安全第一条

希望广大驾驶人引以为戒

自觉遵守交通法规

文明守法,平安回家


来源 | 江苏交警
工作时间8:00-17:30紧急情况请微信(18451588186)留言等待处理!如需进论坛微信官方群,添加时注明“进群”字样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有车有房

积分
5606
发表于 2023-6-13 23:23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最好不要这样。来自: Android客户端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企业总裁

积分
19789
发表于 2023-6-13 23:41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必须严惩不贷才对来自: Android客户端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公司高管

积分
6332
发表于 2023-6-14 03:07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必须严惩不贷来自: Android客户端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有车有房

积分
3710
发表于 2023-6-14 09:02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文明守法,平安回家。来自: Android客户端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3-6-14 09:26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必须严惩肇事司机!来自: Android客户端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有车有房

积分
4741
发表于 2023-6-14 09:46 | 显示全部楼层
酒驾害人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3-6-14 09:51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开车别喝酒来自: Android客户端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公司高管

积分
6458
发表于 2023-6-14 10:06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安全驾驶!来自: Android客户端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企业总裁

积分
19789
发表于 2023-6-14 10:13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喝酒开车危险大来自: Android客户端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3-6-14 15:37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一定要严惩来自: iPhone客户端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3-6-15 05:49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喝酒不开车来自: Android客户端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3-6-15 09:39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应该加大酒驾处罚力度来自: Android客户端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3-6-15 19:29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文明守法,平安回家!来自: Android客户端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小有成就

积分
1909
发表于 2023-6-15 21:27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做一个文明守法的好公民。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做一个合格的驾驶员。来自: Android客户端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手机版|客户端|关于我们|丰县论坛

GMT+8, 2025-12-15 03:49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5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