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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 《江苏省消防条例(修订草案)》 公开征求意见 增加了禁止私拉电线、插座为电动车充电 明确禁止在门厅、走道、楼梯间停放电动车 最高处罚金额可达1万元 近年来 因为电动自行车充电引发的火灾时有发生 有的甚至酿成了人员伤亡 和巨额财产损失的惨剧
△实验画面
因此 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 为此专门新增了一条规定 人员密集场所应当根据需要配套设置 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区域 建设集中充电设施 业主和物业使用人 应当避免电动自行车及蓄电池 进入电梯和住宅户内
△资料画面 与之相应的 征求意见稿中增加了 对电动自行车违停和违规充电的处罚条款 私拉乱接电线和违停电动自行车的,责令整改 拒不整改的 对经营性单位和个人处2000元以上 1万元以下罚款 对非经营性单位和个人处500元以上 1000元以下罚款 该处罚标准与应急管理部2021年出台的 《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中一致
北京瀛和(南京)律师事务所律师张建军表示 电动车飞线充电极容易造成非常严重的后果 如果造成1人以上死亡,或者3人以上重伤 直接经济损失达到50万元以上 就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情节严重的要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情节较轻的也要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 所以说相应的处罚行为跟刑事责任对比后 还是比较轻的 也可以阻止一些违法行为的产生
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可以在8月5日前 通过以下几种方式 向征求意见稿提出意见
1、发信函至: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北京西路28号省司法厅,邮编210024,并在信封上注明"江苏省消防立法征求意见"字样 2、通过传真将意见发至:025-83308321 3、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发至:zqyjfzb@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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