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机动车维修业主:
随着我县汽车保有量的快速增加,汽车维修业得到了快速发展。但是由于部分机动车维修企业(单位)从业人员环保意识和法规意识淡薄受到有关部门处罚,甚至被追究刑事责任。为此,我们吁请广大机动车维修业主要増强法律意识,自觉维护生态环境安全,做好危固废管理。
对在维修服务过程中产生的废机油、废机油滤芯、废活性炭、废漆桶、废过滤棉、废铅蓄电瓶等危险废物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有关规定,主动向当地生态环境部门进行申报,通过江苏省危险废物全生命周期监控系统,落实产生的全部危险废物进行系统申报、维码入库、电子联单转移、交由具备资质的单位处置并签定处置协议。规范危险废物贮存设施建设,落实分类分区存放要求,建立台帐记录并保存5年以上,规范设置标识标志等,全面做好危险废物等环境污染防治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