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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有一些人自以为是 偏要以身试法 2021年12月14日21时许,丰县交警大队城区中队民警在南方路与学仕路处执勤时,查获李某涉嫌酒后驾驶苏C982SF小型轿车,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经对其酒精检测结果为105mg/100mL,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民警随将其带至丰县中医院进行抽取血样,以作进一步检查。 2021年12月13日晚21时,师某驾驶鲁HS9C25轻型自卸货车沿丰县南环路至郭新庄南边被东郊中队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经呼气检测酒精含量为:142mg/100ml,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民警随将其带至丰县人民医院进行抽取血样,以作进一步检查。 2021年12月4日21时许,接110指令称,在丰县华山镇套楼南北林段丁字路口,一轿车发生单方交通事故,民警到达现场后,将涉嫌酒后驾驶苏CK6K57小型轿车的驾驶人张某带至丰县人民医院抽血送检。后经检测结果张某血液中的酒精含量为128.2mg/100ml。张某涉嫌醉酒后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 2021年12月09日20时27分,欢口中队执勤时,发现一辆苏CL26E8灰色风神牌小型汽车由东向西方向行驶异常,经检查该车驾驶人孙某强有酒驾嫌疑,经当场酒精呼气测试,测试结果为24mg/100mL,达到饮酒后驾驶非营运机动车的标准。 2021年12月12日15时11分许,丰县大沙河镇供电站北的东西路与林果路交叉路口处两辆轿车发生交通事故,苏CW08L6小型轿车驾驶人皇甫某品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后经检测结果其血液中的酒精含量为214.7mg/100ml,皇甫某品涉嫌醉酒后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 2021年12月05日14时30分,首羡中队民警巡逻至首羡镇马庄路口时查获驾驶人刘某强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饮酒后驾驶未经登记的三轮汽车,民警当场对驾驶人刘某强进行呼吸式酒精测试,结果为39mg/100mL。 2021年12月07日21时22分许,丰县交警大队顺河检查站民警在执勤时,查获一辆车号为苏C309FR小型普通客车,该车驾驶人岳某瑞涉嫌酒后驾驶,经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检测含量为94mg/100ml,涉嫌醉酒驾驶,民警遂对其进行了抽血送检。
2021年12月20日22时08分,丰县交警大队民警在丰县中阳大道中阳-西环东100米处查获驾驶人侯某涉嫌酒后驾驶一辆牌号为苏CN5N60的轻型栏板货车,民警当场对驾驶人侯某进行呼吸式酒精测试,结果为165mg/100ml,涉嫌醉酒驾驶,随即将其带至丰县人民医院进行抽血送检。 2021年12月07日20时40分,丰县交警大队赵庄中队民警在Y006乡道马楼街处巡逻时,发现驾驶人郭某念无证饮酒后驾驶苏C8267X小型轿车,民警依法查获后当场对驾驶人郭某念进行呼气式酒精测试,结果为191mg/100ml。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随将其带至丰县中医院进行抽取血样,以作进一步检查。
争做文明“驶”者 莫当交通“醉”人岁末年终又临近春运,聚会增多,喝酒有时在所难免,但酒后决不能驾车!酒驾的交通违法处罚,你真的承担得起吗?为了更好地团圆,所有驾驶员应时刻牢记:生命至上、安全第一 !安全出于警惕,事故源于麻痹,酒后禁驾的思想一定要扎根在心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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