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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方便当事人诉讼缴费和票据获取,真正实现让信息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12月14日,丰县法院正式上线电子票据系统。
图为丰县法院开具的第一张电子票据
“叮~”14日上午,随着线上转账成功的提示音,丰县法院工作人员在收到769元的案件受理费后,为当事人开具了第一张电子票据,由此正式开启了丰县法院费款电子票据的使用。
“真是太方便啦!以前要来回跑个两三个小时,现在手机就能下载了。”一前来缴费的当事人感慨道。 启用电子票据后,当事人可以通过扫描交费(缴款)通知书上的二维码,以微信、支付宝的方式进行缴费,也可以按照通知书上的银行账号进行转账,缴费后不需要再到法院立案窗口领取票据,在家通过法院提供的短信链接、江苏政务服务APP或江苏省财政电子票据查验平台等多个渠道查询到票据信息,同时也可在法院立案大厅进行打印。
扫码下载江苏政务服务App,查看您的个人电子票夹。 实名注册、登录江苏政务服务App→点击右下角“我的”→点击“电子票夹”→点击“我的票据”,选择票据下载、发送邮箱。 登陆江苏省财政电子票据查验平台(http://einvoice.jsczt.cn)根据票据号码和校验码查看并打印。 重要提醒! 立案时留存的号码一定要准确 不然会收不到短信 也会影响平台登录 打印票据再也不用来回跑啦! 快来试试吧!
转载声明:本文转载自「丰县人民法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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