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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是实行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筹资方式上采用个人缴费、集体补助和政府补贴相结合的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参保对象为具有本省户籍,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城乡居民。
缴费标准目前设定为每年1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800元、1000元、1200元、1500元、2000元、2500元、3000以上(最高缴费档次不超过当地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年缴费额)12个档次。其中100元的缴费档次,只适用于残疾人等缴费困难群体。其他参保人自主选择档次缴费,长缴多得、多缴多得。政府对参保人的缴费补贴,按照不同的缴费档次分别给予30元、40元、45元、60元、65元、70元、80元、90元、120元、150元、200元的补贴,财政补贴及个人缴费全部记入个人账户,作为将来计发个人账户养老金的基数。
对60岁以上老人发放基础养老金自2021年1月1日起由每人每月160元提高到183元。死亡后补助丧葬补助金900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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