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乘客用卡行为,杜绝优惠卡种的盗刷、冒用、串用现象,强化公共交通运营服务质量,杜绝司乘纠纷导致行车安全隐患。根据驾驶员反映,近期存在违规使用公交卡较多,为规范公交卡使用行为,保障学生、老年人等特殊群体更好地享受政府的优待政策,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1.所有优惠卡种应按照规定使用公交卡,必须实名制、张贴个人照片,专卡专用,不得转借、冒用或代他人刷卡。
2.使用公交卡应主动配合驾驶员或监督管理人员查验,存在违规使用的,驾驶员及监督管理人员将予以没收。
3.违规使用公交卡处理规定:
第1条:首次查出违规持有者,将没收公交卡,后台记录,一个月不得补办(以第一次查出后记录日期为准);
第2条:第二次查出违规持有者,将没收公交卡,后台记录,六个月不得补办(以第二次查出后记录日期为准);
第3条:第三次查出违规持有者,将永久不予办理特种优惠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