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三、睢宁县沙集镇中心卫生院违反按病种收付费政策、串换诊疗项目等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1年3月,经睢宁县医保部门调查,发现睢宁县沙集镇中心卫生院存在违反按病种收付费政策、串换诊疗项目收费、放射科及彩超室人员无资质出具报告、麻醉科无医师资格证开展麻醉工作、超执业范围开展诊疗等违约行为。
睢宁县医保部门依据《徐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协议》的相关规定,对该定点医疗机构处理如下:
1、追回该定点医疗机构违规使用的医保基金860567元;
2、扣除违约金40000元;
3、扣除2021年年度考核分5分;
4、暂停该院中医科医保结算3个月并公示;
5、将该案移交睢宁县纪委监委;
6、将该医疗机构违反其他行政部门政策、规定的行为移交相关主管部门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