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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进一步加强非机动车交通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规定,丰县公安局决定自2021年7月15日起至年底,对上路行驶的非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进行集中整治。 今天是 集中整治非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的 第一天! 丰县交警大队
在城区投入警力100余人 设置查处岗点15处 对非机动车交通违法 进行查处、劝导及提醒教育 ▼▼▼ 记者看到大部分电动车驾驶人 都能戴好安全头盔
不闯红灯、不逆行、不违法载人 在规定的车道守法行驶
但仍有部分“骑士”一意孤行 今天查的就是他们 ↓↓↓ 一天的集中整治 共查处违法873起 教育劝导432人次、扣留车辆13辆
对违反交通规则的 非机动车驾驶员进行宣传教育 ↓↓↓
小编再次提醒
集中整治期间 这些非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将严查 1、非机动车逆向行驶、未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闯红灯、越线停车、违法载人等各类不文明交通违法行为。 2、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不佩戴安全头盔。 3、禁止16周岁以下人员驾驶电动自行车上路行驶。 4、国标踏板电动轻便摩托车无牌无证行驶或者挂电动车牌行驶。 5、非标电动三、四轮车在禁区及国、省道行驶。 非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集中整治 不是一阵风!
接下来整治继续 小编提醒: 骑行电动车
一定要戴好头盔 不闯红灯、不逆行 不违规载人 在规定车道行驶
文明守法 平安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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