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钱!了!
2021年度住房公积金结息 已于6月30日完成 快去查查今年给你结了多少账
7月1日起全市缴存职工可登录市公积金中心网上业务大厅(http://gjj.xz.gov.cn)、手机公积金APP、徐州公积金微信小程序,查询本年度结息金额并核实本人基本信息。
住房公积金每年结息一次,本次计息时间为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结息日为2021年6月30日,利息转入职工个人账户。
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存款利率统一按一年期定期存款基准利率执行。即本次计息利率按结息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挂牌一年期定期存款基准年利率1.5%执行。
据统计,今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共为全市12721家单位、86.9万名缴存职工账户结息5.13亿元,人均结息589.93元。
7月1日起 住房公积金多了一个新用途 ▼
徐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发布 关于我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 提取住房公积金有关事项的通知
按照徐州市对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的相关规定实施加装电梯的,在加装电梯项目竣工验收之后,由各县(市)、区房产服务中心(或加装电梯管理部门)将相应的住宅小区楼栋号及加装电梯实际费用分摊明细提供给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进行项目备案。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备案后,出资加装电梯的产权人及配偶可以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用于支付加装电梯所分摊的费用。
提取申请人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加装电梯所分摊费用的,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提取条件:
(一)既有住宅加装电梯项目已竣工验收且业主已支付加装电梯分摊费用;
(二)申请人及配偶在徐州市无未结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
(三)申请人未为他人提供住房公积金贷款担保或其账户未被查封冻结。
符合提取条件的职工,自该项目竣工验收之日起一年内可以凭相关证明材料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每户家庭提取总额不超过该户家庭实际分摊的电梯建设费用。
(一)《不动产权证书》或《房屋所有权证》;
(二)业主签订的加装电梯(含费用分摊方案)协议书;
(三)实际出资证明(发票或收据);
(四)本人有效身份证件;
(五)本人住房公积金业务承办银行Ⅰ类借记卡;
(六)婚姻关系证明。
住房公积金缴存地的营业部、管理部。
通知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解释并组织实施,自2021年7月1日起施行。
▲老旧小区改造装上电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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